针对获得了诺贝尔奖的“信息不对称”理论,作者首先说:
这里我要推荐同学们细度巴泽尔(Y. Barzel)一九七七年发表的关于讯息费用及一九八二年发表的关于度量费用这两篇文章(可在网上找到),其中包含了我当年对量度的看法与讯号分析的批评的一小点贡献。
那两篇?分别是Some Fallacies in the Interpretation of Information Costs和Measurement Cost and the Organization of Markets,记录在这里,就不展开了。
看作者的观点吧:
那是三十年前的往事,这里我要加进自己的新看法。
有两点。
首先:
第一点是我不明白为什么讯息不对称的理论与合约理论虽然往往相连,但讯号分析只考虑时间合约。
因为:
如果所有生产活动皆以件工合约从事,员工提供的履历讯号无关宏旨!
我们也知道,这也是需要讯息费用的,所以现实中不可能都是件工合约。
然而:
除了件工合约,雇主与被雇还有分成、分红、奖金或以个别工程算合约的选择可以考虑,讯号误导带来的“浪费”也要以这些其他合约可以减低讯号费用来衡量。
嗯,逻辑上是这样,现实中还是这个问题:这不过是件工合约的变种,仍然需要对结果、或者说个人工作的产出有很好的衡量 —— 综上,这个第一点,不够强,无法否认讯息不对称,当然:
这样考虑,会从以人为本转到以物为本那边去。
这是对的,不要总是考虑复杂的人,而要考虑这个事情、产品本身的期望是什么、在解决什么问题,应该如何获得讯息、采取行动等 —— 是这个角度。
第二点是适者生存不适者淘汰的竞争市场。一个频频被雇员讯号误导的老板,在竞争下会被市场淘汰,而一个妄作投资于提供讯号的求职者,也会遭市场淘汰。
所以:
要是我们不管淘汰带来的“浪费”,适者生存的老板与员工的行为必会满足传统关注的帕累托至善点。
因而作者再次强调:
我不同意传统的帕累托观四十年了。
什么是传统的帕累托观?是带着价值观、也就是价值判断的帕累托观。然而:
假设每个人在面对的局限下争取自己的利益极大化,帕累托条件或至善点怎可以被违反了?
要注意的是:
说人自私是说争取利益最大化,这不仅包括对社会有贡献的行为,也包括期满、盗窃等。
斯密也一定认知到了这一点,所以才会写《道德情操论》 —— 其作用,作者也强调:
我说过,如果社会的每个人皆遵守《圣经》写下的十诫,社会会比我们生存着的富有,或大家会有较高的收入。
可惜人是人,《圣经》有十诫是为了减低交易或社会费用。
地球人的生理结构决定了如此 —— 无须赘述了。所以:
我们不能没有矛盾地假设每个人争取利益极大化,而又希望每个人只做对社会有益的事。
总结:
以人为本的讯息不对称理论没有什么解释用场。
再次强调:
讯息费用是一种局限,以之解释行为我们要知道在怎样的情况下这种局限会怎样转变。
这是为什么我选走以物为本的考查路向了。
这个结论,从经济解释的角度来看,是对的。
然而,从政治经济学的角度、从个人实操的角度,还是要明白:
- 自己应该如何发放讯号
- 自己会如何被筛选,以及
- 雇员也要学会反向去筛选雇主
等等,从而降低不可避免的讯息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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