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个案例呢?还是苹果,不过这次是“苹果速销”:
一九九九年六月《苹果日报》的老板推出。。。推行了十八个月,亏蚀近拾亿港元而惨淡收场。
这是啥东西呢?
“苹果速销”凭互联网销售,用多部小型货车,每辆两个穿得整齐的员工,送货。
销售的事超级市场出售的食品及一些日用品。
所以:
从网上接单然后送货不需付香港的昂贵地铺租金。
嗯,上个世纪的O2O,果然领先 —— 难怪王慧文会说,所有好的概念,都已经有人试验了很多遍;不过是过几年就再来一次,但是你如果相信,就需要坚持不断尝试。结果呢?
两家大连锁超市紧急应战,也割价及设法约束批发商供应“苹果速销”。
后者倒闭关门之后我才知道那两家大连锁超市其实也中了计。
点解?
一位朋友提供的资料显示,“苹果速销”的总收入上升与总亏蚀上升是成正比的。。。看不到弯曲!
所以:
如果超市的老前辈当时大方一点,多把生意推到“苹果速销”那边,后者的亏蚀较大,关门会因而较快。
题眼在于“成正比” —— 意味着没有规模效应!具体来说:
其一是送货与管理的成本在货价的比例上很高,其二是香港当时用互联网的人不多,而更重要的是他们的地理分布过于零散。
三个点都很到位,相对于现在的外卖生意:
- 电动两轮车送货,不需要小型货车,提升周转同时降低成本
- 移动通信带来了智能手机,智能手机带来了移动应用的大爆发
- 中国的超大规模人口密度城市,提供了需求端的可能
- 拘泥于香港一地 vs. 全中国大陆铺开,管理系统的规模化也无法体现
一切的一切,都使得“苹果速销”这个模式不成立 —— 具体的去看王慧文的分析吧。而且,这个生意本身不是信息流的生意,更多是物流的生意,也就没法通过广告去变现了。
这一章最终的结论:
割价割进上头成本的租值是市场竞争的一般含意,但割进直接成本是无情的代价,销量愈多亏蚀愈大。
为了打进市场短暂的出血可以理解,但以本杀人于死地的掠夺性减价恐怕是某些人的想象玩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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