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狸聪明可爱、善良懂事,别说走出幽冥谷,就连封印之界都没走近过。所以啊,她和那个道人素昧平生,更不明白他为何要抓自己。
其实,道人也不认识她,只不过贪恋荣华富贵,被权势名利迷了心。
心若迷失,还有什么做不出来的?于道人而言,火狸一身火红的皮毛,就是他一世无忧的保证。
那位集万千宠爱于一身的贵妃娘娘,不是最喜欢用红狐皮毛制成的画笔吗?除此之外,她还有一个可怕的嗜好。
“臣妾不愿用旧笔作画,会脏了手。”
一句轻描淡写的理由,一个娇媚无比的表情,便让九五至尊的旨意令行天下。圣旨都下了,百官岂会不从?自然各行其是。
一幅画一支笔,一支笔一条命,最残酷的始终是人心。
若说朝中大臣善于谄媚讨好,那么庶民百姓也会趋之若鹜。红尘世间,芸芸众生,向来不缺背道而驰之人。
“我和你无冤无仇,你为何要这样对我?”
被打回原形的火狸,痛苦的蜷着身子,无力地问着道人。
“我们的确无冤无仇,但你的皮毛是贵妃娘娘钟爱之物,且能帮我换取功名利禄,更能保我一世太平。所以,我必须抓住你,你也不得不死。”
道人说得很慢,也说得很清楚,一字一句,毫无隐瞒。其实像他这种人,若能一门心思潜心修道,日后必定有所作为。
可悲的是,他最终被自己的执念所害……
“火狸,火狸,你快醒醒,快醒醒啊!”
离歌赶来的时候,火狸已经奄奄一息。
那一刻,当离歌看到总喜欢缠着自己的小魔灵,竟被一个心狠手辣的道人残害至此时,她体内积蓄已久的怒火彻底爆发。
这把火,憋了足足二百年,早就该烧了。
火狸第一次被同类欺负时,离歌就想替她出气,要不是火狸硬拦着不让去,离歌才不会放过他们。她向来瞧不起那群魔,那群只会欺负同类,只敢在魔界张狂的魔。
“你也算是修道之人?我看你连做人都不配……”
话音未落,离歌已经腾空而起,体内的灵力亦是呼之欲出。
隐忍百年的怒火一旦燃烧起来,必将集结而成迅猛的熊熊大火,不管是谁都无法让其变弱熄灭。
它是生灵自身之力,它是三魂六魄之气,故而这样的火,独存天地之间。
那一日,那一战,离歌并不轻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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