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时候,因为家里的经济条件相对不富裕,平时很少吃荤菜,只有在逢年过节或者家里来客人的时候才会有腥味的东西上桌。
年幼的我们姐弟俩都非常地馋,非常盼望着家里来亲朋,这样就可以吃到喜欢的菜了。
但直到高中毕业,家里的孩子都没有吃过鸡爪。没错,就是现在我们超市里、卤菜店、菜市场等都随处看见的鸡爪。 一个都没有吃过。
为甚呢?说出来也许大家不信,因为在尚年幼的时候,母亲不止一次地耳提面命过:“吃鸡爪挠书”,就是如果你吃鸡爪了,就会把书挠破,没有办法读书了。
初时,我们对母亲说这话有点半信半疑,但是在亲眼目睹母鸡公鸡是怎么挠土找虫子的,就深信不疑了。
在那时我还是比较喜欢读书,可不想书挠完了被老师骂回家种田。
高中时,有次和同学在校外吃东西,她要了几个卤鸡爪,问我吃不吃,我摇头拒绝。
其实,那时候对母亲的话已经有点动摇了,但是如果是真的呢?不怕一万就怕万一啊,还是不敢吃。
虽然没吃过鸡爪,但总是念念不忘。没吃过的东西对人来说总有种莫名的吸引力。可看得着却吃不得,唯有忍。
我忍啊忍啊忍,这样终于等到高考结束,一口气买了一大袋鸡爪拎回家让母亲做着吃。心想:挠书我也不怕了,反正考试都结束了。
结果当然是全家一起欢快地啃鸡爪。
事后母亲给不吃鸡爪来了个完美的解释:一个鸡只有两个爪子,如果小孩都要吃的话,不够分要打架的,索性都不给吃。
至今,还对弟弟比我早吃了两年的鸡爪耿耿于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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