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也是近来上海出现的一个网络新词,洗房、洗房女。这里的“洗房”,可不是给房子洗一洗呀。而是一种婚姻中的欺诈行为。
大概意思就是,两个人结婚以后,某一方把对方的婚前就买了房子,用一定的手段变成了婚后的共同财产。如果遇到一些心怀不轨的,刚能结婚就奔着离婚去的,那有房的一方呢,可能就要面临着巨大的经济损失。
要是两个人的感情一直特别好呢?那倒也没什么。
但是,最近网上却出现了一个真实的案例。在上海有一个王阿姨,她很早就给自己儿子买好了婚房,后来儿子找了个女朋友要结婚,那个女孩在结婚前看起来还通情达理的,还特别有礼貌,但是在结完婚以后就提出了重新买房,房产证上必须加上自己的名字,不然就不给生孩子。
当父母的呢,当然是希望孩子们能过得好呀,于是就答应了。可是结婚后不到三年,孩子都也没有生,女孩就开始闹离婚,还分走了一半的财产。人功袭防,啥都没有留下,你们说这是不是很可怕?
在一段婚姻中,竟然是掺杂了各种的勾心斗角和算计人的心机啊。如果走到尽头这种地步,婚姻里牵扯了自私与利益,仿佛一切就没有那么纯洁了。
给我们的感悟:
特别是在特大城市、大城市里,普通人要买一套房子,靠自己一个人,实在是太难了。
有些人就想起了歪心思,不顾感情、贞洁与道德,走在法律的边缘,把婚姻当作了儿戏,更当作了一种做生意赚钱、倒手交易的手段了。
现在剩男剩女比较多,离婚率也特别高,也促使了一部分铤而走险,走捷径,赚快钱了。
所以,作为奋斗中的男人,自己独立购买的房子,只能写自己一个人的房子,不能轻易地加上女方的名字。如果经过长时间的恋爱,彼此了解,对她的家庭、亲人都了解了,可以考虑加名字。或者,等生了孩子后,再加上她的名字也行。这样,就比较保险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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