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两件东西最能震撼人们的心灵:
一件是我们心中崇高的道德标准;
另一件是我们头顶上灿烂的星空。
——康德
道德,有什么用呢?
看不见,摸不着,不能吃,不能瞧……
它真的存在吗?作为一种概念,什么是它具现的实体?
除了师长的口头、书籍纸张,它还栖身于何处?
除了我们个体自我意识之外,它似乎哪里都不存在。
与法律相比,它的力量似乎微弱得多。
所谓“千夫所指,无疾而终”到底是少数,说起来又有几个人见过呢?
古、今、中、外,罄竹难书的混账,荣华一生直至寿终正寝的,确乎不少啊!
道德在他们行恶之时,可曾拖慢了他们的黑手半分?
他们畏惧道德吗?
相较于无关痛痒的骂名,可能,只有法律和刑罚能将他们震慑——畏威而不畏德?
在内不存在所谓的“良心”,在外不在乎他人的看法……
那对这样的人来说,道德存在与否,是否有区别?
恶人知道自己是恶人吗?恶人会厌恶恶行吗?
一切恶行都坦坦荡荡的无耻之徒似乎也不多,多数还是些严于律人、宽于待己的货色。
咦!对待他人时道德的威力确乎变大了不少,甚至令人生畏呢。
君不见,三纲五常——
于士大夫轻于鸿毛,“乔治威廉一家亲,南京城下水太凉。”
于庶黎民重于泰山,“夫为妻纲贞妇死,俯首低眉忍断肠。”
道德在哪里?它有什么用呢?
道德……客观存在吗?!
它是不是人类的幻想?话语的虚妄?主观的希冀?相对的屏障?
《管子》说:“道德定于上,则百姓化于下矣”。
它是由上位者为维护统治而制定的吗?与法律和宗教没有区别?
它是约束所有人的,还是仅仅规范部分人?
倘若存在一个绝对理性的人,他是否需要道德?
若他有自己的道德,与全体人类的道德有哪些区别呢?
…………
以上是我接触唯物辩证法前的一点思考。
“我自幼顽劣,性格暴躁,待人无礼”
——这么一句话便是我对自己在进行评价,而评价的准绳便是道德。
谁的道德?世界的?他人的?还是我自己的?
长辈每每对我进行说教,无论对错,我总会想:
我为什么要在乎别人怎么想?随他们怎么想,我不还是我么?
为什么他们的价值判断要“强加”在我身上?
我为什么不可以按照自己的想法来?
你有你的观点,我有我的观点,你不喜欢的事情,你不做便是,为什么要在乎我做不做呢?如果我接受了你的观点,那我就被你改变;我若是被改变了,我还是原来的我么?
至于为什么不希望被人改变,你问我,我也答不上来。
可是呀,在我抗拒被他人的道德观影响时,我没有意识到,其实正是在坚持我自己的道德观念——“人不应该总是试图去改变他人的思维”——且不论对错是非,这确乎是一条道德评价。讽刺的是,我总希望他们改变“总试图改变我”的思维,这时的我就陷入了自我道德的怪圈、评价的悖论,自我和他人处于永恒的矛盾。
纵然不去考虑这个悖论,我不希望自己因他人的道德而改变,想保持原来的我——但是,原来的我不也是时时刻刻被他人影响 才变成如今的样子么?
我的道德是我的道德么?
我本身就是我所有社会关系的总和,我尚且不能脱离社会而存在,又何谈纯纯粹粹的“我的道德”?
我的道德,是我的道德——在他人的心中,你可以找到千千万万和我相似的道德观念,却绝无雷同,正如我们的世界观绝无雷同:
我的道德,却也不是我的道德——它因他人而得以诞生,因他人而得以留存,因他人而得以改变,不断地改变,堕落或是提纯。
矛盾,无处不在,无时不有,一切喜怒哀乐的源泉。痛苦也正是由此而生——自我的道德与社会的道德存在差异,不,正确的说法应该是:“道德在本质上就是社会的”,它是社会中的大多数对他人的希冀。
个体的思维和行为与这种希冀存在着差异,便有了矛盾,便产生了痛苦。
《道德经》说:道生之,德畜之,物形之,势成之。
将“道德”二字拆开——“道”,似乎可以理解为一定条件下社会运转的规律,在伦理的角度体现为大众对大众行为的期待;那么,“德”可不可以说是“道”在个体身上的体现?
大道晖晖,内化于我们每个个体,也就是所谓的德行品格?
那,要消减差异、调和矛盾、避免痛苦,最好的办法似乎便是调整自我的“德”,使之符合自然的“道”?
在最基本的矛盾未演变剧烈时,各个个个体通过“修身”使个体层面的“德”与“道”达到和谐的境地,于是社会便趋向于和谐?
完美的和谐,有人曾达到么?纵有是否也只是片刻?就像不存在真正的“完人”。
可是,难道不存在完美,我们就要放弃寻求么?
“取乎其上,得乎其中”,我所理解的君子并不是完美的人,而是坚持不懈走在追求完善自我的道路上的人。
不辞九死,死不旋踵!
可能有人会问:道德的完美能否使社会完美?
我的答案是:不能。
道德本身就无法达到完美,又何谈造就社会的完美?
只是,“知其不可为而为之”,不尽然是为了所谓的“尝试”和“得到过程”,我们去做是因为我们知道这是有益的,有一分是一分,攒一点算一点。
“莫道真理无穷尽,进一寸有一寸的欣喜。”
路漫漫其修远兮,我与君子的距离可谓遥矣,只不过站在追随的起点——不,懈怠成性的我甚至都不算走在了这条路上,只是心里有几分向往,几分期盼。
这篇文章,主旨原本是“自身实际、道德实践与社会风尚”,但思前想后,十余载的人生里并没有什么值得称道的事迹,善行中无非是“顺手拾取路边的垃圾、扶起倒在地上的单车、修理可能影响安全的树枝、清扫些许碎玻璃……”这种小事而已,便不详写了。
当然,“勿以善小而不为”,无论大小,做了总是好的。世间的善添加一丝,个体“德”改善一线,到底令人欣喜。
物形势成,与孟子所言“浩然正气”一般,当以“行”养之。这“行”便是“实践”了。所谓“风尚”,不正是大家普遍的“实践”么?
希望,我们可以一起,永远在路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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