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我如何了解及控制周围环境】
自我一方面作为本我与环境的中介,要同外部世界做斗争;另一方面又必须对本我进行控制,即同内部世界做斗争。
关于自我对于环境的控制,自我至少有三个重要功能:一是感知觉,它向自我通报环境的直观情况;二是记忆能力、比较能力和按照次级过程进行的思维能力,它们提供了比原始感受印象更为高级的关于环境的知识;三是动作控制和技巧,它们通过活动方式使个体承担起改变身体环境的任务。正像人所共知的,这些功能是互相关联而不是相互分离的,例如:在获得感觉印象时,手的触摸、动作技巧是重要的,正像立体视觉的与用手触摸时所获得的感觉一样。然而,除了这些不同的和相互关联的自我功能以外,我们还认为自我在协调与环境的关系上起着特别重要的作用,称之谓现实检验。
所谓现实检验,一方面可以理解为自我区分由外界所产生的刺激或知觉的能力,另一方面也可以理解为自我区分由本我产生的冲动与欲望的能力。假如自我能成功的完成任务,我们就认为个体具有良好的或适当的现实感,否则,就认为他的现实感是不良的或缺陷的。
区分某些事物是“自身”和“非自身”的能力,部分来自现实检验的一般功能,部分来自自我界限的确立。在这种经验的影响之下,成长中的儿童的自我逐渐形成了检验现实的能力。
自我能够延缓、控制或阻止本我能量的释放,而不是促进或加速它的释放。自我对于本我能量释放的控制能力在有效地利用环境方面是头等重要的事情。此外,某些内驱力能量释放的延缓是次级过程和次级过程思维发展的重要部分。这对于自我利用环境极为可贵。
因此,我们可以将自我发展的每一过程,都理解为自我在某种程度上延缓了本我能量的释放,以及在某种程度上对本我进行控制。
自我最初是为本我服务的,因此我们会期望,在本我欲望与环境现实之间存在重大冲突之时,自我应与本我更紧密地结合起来。然而,在某些情况下,自我可能自己起来反对本我,甚至直接阴止它的内驱力能量的释放。自我对本我的否定,只有在自我功能得到某种程度的发展,并对它加以组织以后才明显地表现出来。当然,自我的发展和组织在生命之初就已经开始了。我们知道,很小的孩子常有攻击其兄弟姐妹的行为,但随着时间的推移和外界环境对此行为的压制,自我也就否定了本我的这一欲望,似乎攻击行为已不存在。这只不过是由于自我占了主导地位并压抑了本我欲望,使其得不到显现的机会而已。
由此我们看到,自我最初虽然只是本我的执行者,并在生命的各个方面表现出来,但自我同时也从很早就开始逐渐学会了去控制本我,并同本我对抗,甚至发生公开的冲突。这样,自我就从对本我的顺从和助长,变成了与本我对抗,甚至控制了本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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