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等我过了一段时间重读自己当初用真诚的感情所写的那些段落时,我也忍不住想笑我自己。这一定是因为真诚的感情本身有着某种荒唐可笑的地方。莫非因为人本来只是一个无足轻重的行星上的短暂居民,因此对于永恒的心灵而言,一个人一生的痛苦和奋斗只不过是个笑话而已。”
——毛姆《寻欢作乐》
1
真正的大师是理解别人的思想,而不是自己思想的代言人。
作者在自己写的序言里说:“此书出版后,受到了各方面的攻击。”因为人们认为故事里的人物影射了当时英国著名作家哈代。
尽管毛姆写了很长的序言为自己辩解,说本故事只是虚构,如有类同,纯属巧合。
但还是激起了公众的八卦心理。人们不断的在书中探寻,想找到自己在书中的影子。
《寻欢作乐》,1930年以连载的形式最初发表于《时尚芭莎》。当时就引起英国文艺圈很大的反向。
可见,毛姆还是个敢于面对自己内心真实想法的人,是个真诚的人。
毛姆说作品也许分两种,一种是最好的,可能一辈子也就写得了一本;另一种是自己喜欢的,可能也不咋样,但是自己喜欢。他说《寻欢作乐》就是他最喜欢、最忠爱的一部小说。虽然没有《月亮和六便士》、《人性的枷锁》那么出名。
作为二十世纪英国最受欢迎的小说家之一毛姆,他在全世界都拥有大批的粉丝,原因就是他的作品言词犀利,刻薄别人也自我刻薄。语言流畅自然、可读性强。更重要的就是表达真诚,他能遵从自己的内心,雅俗共赏,极受读者的喜爱。
2
小说用了第一人称我即阿申登来叙述。我被传记作家罗伊邀请,回忆与已故大作家德里费尔德交往的一些生活点滴。因我在少年时就结识了大作家和他的前妻罗琦。在我的回忆里揭示了一位大作家早年不为人知的一些真实生活情况。他们夫妇在一个叫黑马厩的小镇上生活,经济并不宽裕,但生活质量却看上去很高,最终入不付出,欠了镇子上很多小商店的钱。连夜逃离镇子。尽管后来他们赚了一些钱,寄还了一部分欠债,但这总归是不光彩的一段历史。不能写进自传里。他们只是想塑造一个近乎完美的大作家形象,好用来赚更多的人气和钱。
小说中的这个女人叫罗琦,她就象是房间里挂的一幅画,很吸睛。但作者真正想让读者看到的其实是整个房间的摆设和环境。因为一个没有背景的故事或是人是不够鲜活的。
罗琦在6岁的女儿去世后,为了摆脱痛苦,做出了非常人的举动,一夜未归,与别的男人留宿酒店。大作家是猜到了,但他个性的懦弱,最终还是保持了沉默。
其实,他对罗琦的众多交往对象是有怀疑的。至所以一直隐忍不发。是因为在大作家的心里还是爱着罗琦的。他并不想失去她。他也同样喜欢罗琦的真实,坦诚,活泼。使罗琦带给了他创作的灵感,他前期的作品都很出色,广受好评。
自从罗琦跟情人私奔后,他就再也没有写出过好作品来。
他后来跟一位想通过婚姻,混入上流社会的俗气的护士结婚了。但他们并不相爱,她只是不断的把他当作赚钱的商品而已。虽然他不喜欢被现任妻子摆布,但同样没有反抗。他在罗琦走后,已经失去了自我。
他常在空闲时间去酒吧,喝酒的时候,和那些低俗的人闲聊,他才觉得自己是真实的。这些行为都表现出他对罗琦的一种思念和回忆。因为罗琦和他结婚前就曾做过酒吧女招待。
他们两个注定不是一路人,罗琦是个非常浪漫的人,是个敢想敢做的人。而德里菲尔德是个有洞察力,敏感、睿智、沉默寡言。自从德里菲尔德成名后,罗琦很讨厌他那些虚荣的社交圈和复杂的人际关系。决然跟她的情人私奔了。
3
她生来是一个有爱心的人。当她喜欢一个人的时候,她觉得和他同枕共衾是很自然的事。她对这种事从不犹豫不决。她并不是道德败坏,也不是生性淫荡;这是她的天性。她把自己的身体交给别人,好似太阳发出热量、鲜花发出芳香一样的自然。她觉得这是一件快乐的事,而她也愿意把快乐带给别人。这丝毫无损于她的品格,她仍然那么真诚、淳朴、天真。
在黑马厩,我还是一位16岁的少年。已被罗琦的美丽所吸引,每一次见面都给我留下一点爱的种子。
终于,我长大了。终于我成了罗琦的情人。我为我是罗琦众多情人中最年轻的那一个而感到自豪,甚至志得意满。虽然也我有嫉妒,也有不满。但是,罗琦说:“为什么不满足于你能够得到的东西呢?我是说,应该及时行乐才对;再过一百年,咱们就都死了,那个时候还有什么是紧要的呢?”
“我就是这种人,你要接受我。”
我们保持了长达一年时间情爱生活。直到她跟那个抛弃妻子儿女,在逃债中的老男人的乔治私奔。
但是,我还是心有不甘,在后来罗琦七十岁的时候,还是问出她到底看上乔治什么了?
罗琦的生活准则里没有忠诚和背叛的概念,只有快乐。
她每一次出场,总能感染给人愉悦的心情。真是人见人爱的感觉。读到最后,读者也越来越喜欢罗琦这个纯真的女人了。
罗琦真正吸引人的地方就在于此,她的真心、无畏和阳光。
她对待任何人都是平和和喜悦的。因为她始终是真心的,是真性情。没有虚假的面具,可以说问心无愧。她所做的一切都象花要开放,都是自然而然的事情。她并不存在羞耻心。这是大多数的人所缺少的。
罗琦的这种不畏世俗流言的勇气。是令人欣赏的。
我们常常是为别人而活,并不是为自己而活。因为我们太看重别人的看法了,所以我们不敢真实的做自己。大多数的时候我们总是会向世俗低头和妥协。总觉得这样会活得更安全一些。其实我们活的并不洒脱和快乐。
罗琦拥有最初的本真和善良。虽然热爱金钱,但并不为金钱而出卖真实的自己。你觉得她不懂爱情,但她却可以抛弃已有的富贵名利跟一个逃债的人私奔,做好了哪怕再回到做酒吧女招待养活自己的决心。
这样的勇气不是每一个人都有的。但是她就是这么有勇气的活出了自我。
4
故事讲得好,用词也要优美。
总之,毛姆是个非常擅长讲故事的人,小说读来兴趣盎然,非常有意味。用词灰谐幽默,还有点刻薄。比如“让句子从嘴里滚出来。”是不是又有趣又有动感?
再比如“我去了。我玩得很高兴。我又去了。秋天来了。”短短几句话,写出了愉快的心情,同时也道明了时间长短,季节的变化。读来非常有画面感。
也正因为亦真亦假的写法,让天生存有八卦心理的读者更有兴趣读下去。
但比起有趣而诱人读下去的故事情节,小说中对人物外貌和心理活动的描写更为精彩。
不能说,罗琦是毛姆写这部小说的初衷。小说通过刻画人物形象,为我们展现了一个更为广阔的社会背景。从书中出现的每个人对待罗琦的态度上,反应他们对待生活的观念。
从作者对罗琦这个的形象的浓重的笔墨里,也反应了作者对生命的一种自然属性的尊重和认可。
他认为罗琦一直就是一位自然、单纯,天真的美好的存在。她代表着人性中最本真,最原始的生命部分。她是书中活的最真实的一个人物。
自然的既是真实的,真实的既是美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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