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游慧怡
大年三十的晚上,很多人都疯狂地秀出自己抢到的支付宝集福红包,少则一元多,多则五元多,据说还有六百多的——按照计划,两亿元分给了一亿多拼手气的用户。
有人说,马云出了两亿元,做了一次成功的公关——旨在形象再塑,抹平之前圈子事件的负面影响。
有人说,一亿多用户疯狂集福,既增加了用户黏性和市场份额,又为支付宝做了免费广告,支付宝的算盘打得不错。
还有人说,阿里的社交梦又进了一步。
我认为,支付宝为了形象再塑、增加用户都很有可能,但做社交看上去并不是那么靠谱,因为支付宝已经被默认为是钱的通道,而不是链接人与人的通道,要改变用户的习惯,并不容易。这次的支付宝集福抢红包行动,并不太可能让人们把支付宝当成一个社交工具,但却充分暴露了支付宝要抢回与钱相关的市场份额的野心。
在这个行动的背后,我看到了一个成功的商业模式——三赢模式。
首先是支付宝的“赢”。
支付宝发出的2亿红包,真的就是真金白银由支付宝发的吗?
从大家集福的画面及晒出的红包中,我们不难发现,背后有不少“广告”的影子,既有阿里内部的广告,也有许多来自于各行业的广告——而且这些广告,要么是付费的,要么是进行了资源的互换。那就是说,支付宝的这次发红包行动,对它而言是只赚不赔——广告的收入,也许远远超过2亿,这样一来,支付宝发的2亿红包,并不需要实打实的由支付宝出钱,而是很可能转嫁了给广告客户,是由广告客户发的。也就是说,这对于支付宝来说,是一个无本的生意。另一方面,支付宝拥有强大的现金流,资金流转速度也相当快,在集福行动后,用户数量及黏度增加,所奉献的现金流,远远高于2亿。
之所以说支付宝“赢”,是因为它利用用户做了一次极佳的宣传,增加了无数的用户(多一个人装上支付宝APP,就可能多一个人采取支付宝进行转帐或结算),并且赚到了广告客户的钱。既有了名,又有了利。
其次是广告商的“赢”。
抢福的界面,以及红包的界面,都明晃晃地做着广告。在这样一次全民营销中,广告商和阿里旗下的众多商家们频繁露脸,甚至在春晚进行的同时揭晓红包,这与在中央电视台的春晚上做广告又有什么区别呢?估计广告效果还会比在春晚上做植入广告更好。并且很多广告是“所见即所得”,可以马上转化用户的。
因此,支付宝集福抢红包,广告商赢了。
最后是用户的“赢”。
用五个福字,去换一个大奖的可能,看上去有点像“无本生利”。
用户所做的,无非是集集福,例如见到福字便扫一下,例如找到二十年未联系的同学,只为求个“敬业福”。只要集起了五福,便有条件参与分2亿的行动,而且这个红包的金额是不定的。这就有点刺激了。
最后的结果是,用户用扫来的五个福,等到除夕夜,马云给大家都发了红包——太有仪式感了有木有?无本生利,只需要动动手指,就拿个红包,这也算是用户的“赢”。
这就是支付宝设计的三赢商业模式。在支付宝巨大平台的前提下,用户便是广告商最为看重的资源,而用户也能从中得到自己想要的红包——无论大小。各方资源与需求相匹配,形成一个良好的生态系统。
支付宝这招高明吗?高!
普通的商家也可以这样高明吗?可以!
例如朋友分享的一个案例,某个钢琴机构经常会被家长要求打折,但是后来该机构采取的方式是,不打折,与保险公司合作,每个报名的学生将同时获得一份保险。这样一来,家长觉得有了额外的收获,钢琴机构也不需要打折,而保险公司也做了宣传。因此三方都会较为满意,实现了三赢。
现代社会,不再是零和博弈,而是讲求多方共赢。能作为一个重要节点,把各方串联起来,从各方的角度出发,实现利益的迅速分配,就有可能多方共赢。
这种商业模式的关键是,机构需要有用户资源,同时能链接其他资源。这样,就可以平台之势,借他人之力,为用户谋取利益。
基于多方共赢的商业模式,将是今后最引人注目、最有前景的一种商业模式。
这就是支付宝集福抢红包带给我的最重要的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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