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喜欢冬天,因为太冷。全身裹成熊,依旧手脚紧缩。
手脚紧缩,就不想做任何事。只想待在温暖如春的房间里,一动不动。
不仅仅是因为懒,而是因为身体僵硬,大脑也无法发挥它应有的能力。
就比如,今天第一天上班,空调不管用。手握着鼠标,一分钟就感觉手指要僵住了,就想插进口袋暖暖。
不由自主地埋怨:天气赶快暖和吧!还是夏天好!
不曾想,夏天时,也在感叹:还是冬天好!
这不仅说明了人不仅是一种矛盾重重的动物,还是一种不知好歹的动物。
想起张爱玲《红玫瑰与白玫瑰》中的一段话:娶了红玫瑰,久而久之,红的变了墙上的一抹蚊子血,白的还是"床前明月光";娶了白玫瑰,白的便是衣服上沾的一粒饭黏子,红的却是心口上一颗朱砂痣。
其实,冬天已经过去了,现在已然是春天了。可是,冬天不喜别人的遗忘,它施法使人们抓住它的尾巴,让大家以为它还在身边。
然而,有些人是喜欢这样的挽留的。比如开火锅店的;也有讨厌的,比如我,认为立春就应该有立春了的样子,结束了就是结束了,何必藕断丝连?
正如《知否》中的齐衡,既然已经和邕王的女儿签了一纸婚书,又何必继续与明兰纠缠不清,让汴京城的人都唾弃耻笑明兰攀高枝被抛弃的结果?
可是小公爷自己是很愿意如此的,他认为这样可以让明兰知道自己的真心。如若把明兰换为墨兰,估计又很愿意接受这种纠缠。
不喜冬天,啰里啰嗦这么多。幸好,冬已去,春已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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