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阿呆鳥.Lcanus
父亲和母亲在去医院的路上被老太太阻拦,转身往回走,然而他们并不打算放弃,就家里目前的经济生活状况来说,把我打掉是最理智的选择。
街边来往的车辆因为柏油路的窄,喇叭长鸣,刺得他们耳朵疼起来,好像向即将死去的我致以长久的哀声。路边的泡桐树,树干又粗又长,树叶好大好密,无数个知了躲在里面唱起歌来没完没了,不知疲倦,但听的人心真烦。父亲渐觉有些口渴了,嘴唇干巴巴的,母亲体力更有些难支,连续怀孕,营养无法满足身体需要,路稍微走长些,喘口气都呼哧呼哧的。他们便决定先去四姨家歇一歇脚,喝口茶,去去暑热。
四姨住在镇上的搬运队宿舍,姨父是搬运队的职工。搬运工虽然是个苦力活,姨父却是亲戚里唯一一个吃商品粮的。在那个年代,吃商品粮可是不易,未出嫁的乡下姑娘,若是能找个吃商品粮的夫君,则是一件无比光荣而实惠的事情。四姨在找对象这件事上,显然比我的母亲更睿智。
曾经镇上唯一一家国营商店的经理的大儿子,喜欢上我的母亲。国营商店的经理和我的外公是老熟人,因为他的职位是外公主动让给他的。当年竞选投票,外公得票最高,他却执意选择去农村当大队的会计,这样第二名的那个顺位当上了国营商店的经理。后来,母亲跟我们几个孩子回忆起这些事来,总不免抱怨外公的傻,说:“如果你们的外公当了国营商店的经理,你们几个舅舅工作也都好安排了。”
在我看来,母亲和外公是一样的傻,真真的一对父女。当国营商店经理上门来提亲时,外公非常同意这门亲事,两家人知根知底的。不料,当外公征求母亲意见时,她一口回绝道:“我不喜欢,他家就是有金山银山,我也不去。”她早已看上了那个民兵训练场上打靶最准的小伙子—我的父亲,大概女孩子都爱慕英雄。可父亲只是个农民的儿子,兵没当成,手艺也没学一个,是地道的农民一个。外公的选择和母亲的选择,在很多人看来,都傻的不能再傻了,不过他们都遵从自己的真心,是有真性情的人,难道不是值得我们学习的吗?
写着写着,又跑题了。父亲和母亲在四姨家歇了脚后,又向老街医院走去,他们是铁了心要把我消灭掉。他们走到老街医院门口,吃了大惊,原来小脚老太太正双手叉着腰,立在正中心,向着他们怒目而视。在我的想象里,她真像一个浩气凛然的巾帼英雄,而她面对的敌人就是我的父亲和母亲。母亲从来不是一个轻易被人说服的人,倔劲上来了,就要从小脚老太太身边闯过去。小脚老太太眼见拦不住,急得直跺脚,哭嚎起来,“你们这是造孽呀!”说完,身体蹲了下去,她一屁股坐在地上。
这个时候,父亲犹豫了,思忖着:“老太太如此执着地阻拦我们,或许这是老天爷的安排,这孩子我们不打了,管他是男孩还是女孩呢?”父亲一把拉住母亲,不由她争辩,两个人一起往家的方向走去。小脚老太太就这样救了我的命。作为报答,她的丧礼,六岁的我披麻戴孝,在她的棺椁前三跪九叩。汽车的长鸣,知了的歌声,于我听着亲切,因为活着才有机会听到这些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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