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剖一下自己

作者: 图图1513 | 来源:发表于2019-02-15 07:29 被阅读12次

    小时后没啥好玩好吃的,就胡乱想办法。几个小伙伴一起在村子里的土路边寻找一堆细密松软的碗口大的小小的圆形土堆,那是类似于屎壳郎的小玩意儿“钉钉牛”的杰作,我们就拿着母亲烧火用的小铁锨,刨开土堆,下面是个洞,往下挖,或者用水往里灌,不管是挖还是灌水,目的只有一个,就是把“钉钉牛”从洞里赶出来。捉到“钉钉牛”后,在水里洗干净,拢一堆柴火,点着,把它丢到火堆里烧,一会儿就可以刨出来,剥掉外边的壳,剥掉脏东西,找里面的肉吃。

    或者掏鸟窝,抓麻雀,捉到后用泥巴把鸦雀糊住,丢火里烧,一会儿也就熟了。或者跳到流经村子的大渠里,找不知道谁家的鸭子不小心下在渠里的蛋,或者到村边的小河里捉青蛙,撕下后腿,照例都是在火上烤熟,几个人一起香香地吃。

    童年的记忆里,干最多的事就是找吃。现在看来,真可怕,不堪回首,竟做了那么多伤天害理的事,但当时大人们根本顾不上管我们这些毛孩子,我们也乐在其中,甚至以后很多年回忆起来都是美滋滋的。

    除了不择手段地找吃的,不讨巧大概是我的秉性。用今天时髦的话说叫情商低,通俗讲就是没有眼力劲儿,我们家乡的话叫不看死活量,就是不会说话,不会来事,总之就是不讨人喜欢。表现是,该干的事也干了,不该说的也说了,批评也受了。这个秉性到现在依然如故,让我吃尽了苦头,不管是在工作中还是在生活里。

    一段时间以来,我对于那些能说会道的人总是心存戒备,我也曾经十分厌烦酒局饭局,完全不懂那些繁文缛节。但残酷的事实教训了我,酒局饭局里学问大了去了,那些混得好的人,无一不是酒局饭局里的赢家。我才意识到自己错失了无数的进步的机会。这样讲不是说我后悔了,而是说我终于明白为什么讨厌那些烧脑的游戏了。

    从小到大唯一值得自豪的事是喜欢读书,虽说常常是囫囵吞枣,不求甚解,也没有读出什么名堂来。不过因为读书有两次差点酿成大错,倒是刻骨铭心。一次是在外婆家。记得是读小学四五年级的时候,看到班里一位女同学那里有一本名字叫《茁壮成长》的小说,想借又不敢借,因为那时候男女同学是不说话的。又想看书,咋办?偷拿过来看,还不能让人家发现。只好在一天下午放学时,趁人不注意,把书拿回家,争分夺秒地看,看了整整一夜,第二天天快亮时我竟睡着了,结果把油灯给弄翻在炕上,被褥都给烧着了,幸亏外婆发现的早,弄灭了火,叫醒了我。幸好书还完好无损,我二话不说拿起书就往学校跑,得赶在同学到校之前把书还回去啊,那场面真是狼狈!

    一次是在学校,也是因为晚上下了自习在宿舍点着煤油灯看《第二次握手》,困得实在不行,打翻了油灯,烧着了被褥,差点烧到了自己。父亲还到学校跟老师说了好多的好话。

    生长在贫瘠的年代,物质匮乏,精神匮乏,却有着一颗执着好奇的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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