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读过海明威老人与海,你一定对文中老人与海中的鲸鱼搏斗的场面难以忘怀。无独有偶,波罗的海海岸的维克多雨果则在10世纪以大海为背景,写下了另一篇人类对抗自然的惊心动魄的名篇《与大炮作战》。
雨果用极为细腻的笔法将读者拉近现场,使人仿佛置身于甲板之上,眼睁睁地看着那座脱了缰的大炮,犹如青铜怪兽一般正在船舱里怒吼狂奔、肆意横行,甚至对束手无策的水手们毫不留情地撕咬着,无情地夺走了5名船员的生命。
最后关头,因疏于检修导致固定大炮的零件松动的始作俑者炮长,与大炮展开了一轮又一轮周旋,最终凭借着铁棍和绳子,在全员合力配合下才制服住了这只恐怖的猛兽。然而,这名炮长也因给整艘船带来了巨大的生命和财产损失而不得不接受处以枪决的惩戒。
评论家说小说对炮长的处决体现了“人的公正”,是雨果对正义的回答。在当时的情境下,或许极刑是最合理的判决;如今,法制的健全和维护法律的公正与尊严,或许才是人类文明的进步的最好表现。尽管我没有法律的相关背景和经验,但是我仍旧相信尊重生命才真正称得上是文明与法制的进步。
法律的判决,无非是要让罪犯为自己的言行承担相应的后果。然而,下达死刑判决的刹那,这个人便失去了承担的责任的机会。的确,假若杀了人,死去的人罪犯也无法令其复生;赔偿再多的损失,也很难将一切复原;对他人造成的心理创伤更是难以愈合如初。但是,将一个罪犯处死,这一切就真的可以迎刃而解了吗?
知错能改,善莫大焉。在法律许可的范围内,给予罪犯一定戴罪立功、将功补过的机会,胜过一死了之解一时心头之快的粗暴。比起以暴制暴地剥夺罪犯的某种权利,我更看重他是否真的有知错悔过的决心,“浪子回头金不换”,倘若其真能“灵魂深处闹革命”,洗心革面地用日后的行动弥补此前的过错,哪怕是杯水车薪,已是善莫大焉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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