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李卫星
起初吸引我的其实是这本书的名字,而且刚开始觉得内容也很平淡,并非我想象的那样精彩。可是随着故事慢慢地展开,渐渐地深入,几个重要人物的形象也逐渐清晰起来,一点一点的浮出水面,跃然纸上,并且是那么的令人尊敬,也让我的内心世界跟随着他们的脚步得到了一次彻彻底底的净化。
哈罗德·弗莱,年过六旬,在酿酒厂工作了四十年后默默退休,与跟他隔阂很深的妻子在英国一个小村庄过着平静的生活。一天早晨,他收到了一封信,是他二十年未见面的老朋友奎妮寄来的,说她患了癌症,写信与他告别。震惊、悲痛之下,哈罗德写了一封回信,在寄信的路上,他想起了许多事情,也联想到了自己的人生,于是他经过了一个又一个邮筒,越走越远,最后,他横跨了整个英格兰,历时87天,距离627英里。
哈罗德就凭着一个信念:只要他走,老友就会活下去!平凡而伟大的他完成了这次壮举,实现了自我的救赎,拯救了自己亲情和爱情,考验了人性与生命。
有时候我自己也在静静地想一个问题:如果我们无论做什么事情,都能像哈罗德一样坚定一个信念,坚定不移,结果应该一定是好的。
可是现实生活中并非所以人都能做到这样,于是就出现了若干种不同的结果,命运也就各不相同了,人生也变得丰富多彩起来。
每个人在人生的不同时期都可能会因为一件事或者一个人而改变生活的轨迹,人生也变得不同。如果哈罗德没有接到奎妮的那封信,可能他这一辈子也走不出那个家,也不会理解什么是信仰,更不会完成这次伟大的壮举。
我觉得人的思想是一种很奇怪的东西,前一秒想的事情可能瞬间就会发生变化,有时候完全不考虑结果,是好是坏先不管,先做了再说。有的人说这叫冲动,而我认为这是勇气可嘉的一种精神。一个人,一辈子,连一点冲动的勇气都没有,活着又有什么意思呢?生如僵尸一般,混迹在这个世界的某个角落苟且的活着,没有一点存在感。
我们都要像哈罗德学习,学习他坚韧不拔的精神和坚定不移的信念,朝着心里的方向努力前行。
目标不是终点,而是又一个轮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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