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天在重庆海底捞吃饭,结账时发现收了每人1块钱的餐具费。当时我就不愿意了,这国家从6月份开始明文规定的违规行为,饭店还明目张胆的收取。
可吵闹的结果却是:服务员没办法免去这费用,饭店老板拒绝出面,本来愉快的聚餐让我弄的同行人气愤填膺。
边上用餐的一个小女孩跑过来,端着一盘冰激凌,奶声奶气的说:阿姨,别吵了,吃盘冰激凌消消火,我爸说了你火太大啦。
我特么这是火大吗?我特么......我特么连吃了3盘免费冰激凌。吃完冰激凌似乎很有效果,我举着结账单非常平静地对服务员说:举报你们就罚款5000,你们等着吧。
散步回家路上,老公不温不火的责备我:那么劝你不让你找,你还没完没了的,会有结果吗?好好的一顿饭,最后让你弄个细碎。
我也有点懊恼:是啊,不该那样。可我这脾气,看到不合理的地方点火就着,不发泄出来不舒服,起码让他们知道我不是好欺负的。
老公指了指人行斑马线上站着的一女孩:你看,有车避让她吗?不合理的多了去了,你要什么都看不顺眼、什么都惹气、什么都要发泄,恐怕你一天也活不下去了。
我看着那个女孩和开的飞快的车辆,心里却没一点火气,即便这又是不合理的破坏规则,可事不关己吧,旁观者大概都会如此。就像刚才在饭店,满满一屋子的用餐者,却没一个的站出来和我一同维护自己的那几块钱利益,大概都是旁观者这样的心态。
老公顿了顿接着说:我不是不让你去较真那几块钱,我是不想让你较真去举报,咱耗不起那个时间陪那些制定了规则又阻碍规则执行的官僚,不值当。
这句话让我想起了前年亲属家的事情。
大姨家楼下开了一家网吧,从前一直相安无事。直到前年,网吧把3楼大姨家隔壁的住宅买了下来,2、3楼直接打通,装修一番之后就开业了。
从此大姨就没睡好一个晚上。每每是到下半夜静悄悄的睡得正香时候,隔壁就传来阵阵大呼小叫、鬼哭狼嚎的声音。原来是网管怕影响自己休息,包宿通宵游戏的孩子都被安排在了三楼。跟网吧沟通,人家压根儿就不理你。报警也没用,警察来了孩子就下机跑一楼呆会儿,警察一走又恢复到三楼,而且声音更大。
这民居开网吧合理吗?过了零点继续经营合理吗?
肯定不合理,解决不了那就举报吧。
文化局网络管理中心回复:噪声扰民请找环保局。
环保局回复:网吧扰民请找文化局。
文化局回复:扰民可直接报警。
派出所回复:通宵的都成年人,不违法,我们只能劝。违规民居经营还得找文化局。
文化局回复:经营场所申报内容是保密的,非经营者本人无权查询。
......
哎呀,我去。这样反反复复折腾了无数次,也没一个结果。网吧还是该吵就吵,该闹就闹,反正你就别想睡觉。
实在在边城这个小地方解决不了,那就上民心网告吧!咱也不告你噪声扰民,否则还得绕回环保局去检测什么的,咱就告你场所违规经营、超时经营。
可第一次结论是:当地文化局查实,举报内容不符事实。第二次配上实地拍摄的图片,结论还是:当地文化局查实,举报内容不符事实。有图都没说服力,这结论不用我说,你也知道为什么会出现,当地文化局不作为!
直到第三次,举报时附上:如若还是相同结论,我们将在大辽网和新北方给予曝光。事情这才有了转机,文化局也来电话了,网吧也承诺了,可这前后折腾了足足有半年之多。
一个很小很小的问题,一个明显的再不能明显的违法行为,为什么老百姓维护起自己的利益就这么难?既然你制定了规则,可当有人违规,有人举报,你又为什么不按规则执行处理?
规则制定了,遭遇到不执行,而你投诉却没有结果,想要有结果就得赔上自己大把大把的时间和精力。久而久之,大家也就习以为常,没人再去投诉,最终我们都变成了餐馆的旁观者。事实上真的不是我们愿意当旁观者,而是制定规则的时候,我们就已经被设计成了旁观者。
公共场所烟头遍地,没人举报;棋牌室遍布大街小巷,没人举报;毒食品随处可见,没人举报;贪污受贿比比皆是,没人举报;暴力执法时时发生,没人举报......就像今天这个餐具费用违规,我是不会举报的。因为我知道,举报无果。
有时想想真的很可怕,这个社会莫非真的是习惯大于规则?那还不如当初别制定那些狗屁规则的好,反正也没人执行,反正也没人举报,反正也没人执法。
如此,甚好。
(文首发在‘一只小金鱼’微信公众号)
网友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