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平指的不是对公开冲突的压制,也不是一种处于紧张和脆弱状态下的表面平静。它是通过创造性的处理冲突得到结果,不同的团体协调了他们之间的矛盾,并达成了真正的一致!
尽管那些有害的力量会导致毁灭性的冲突,我们却可以借助其他力量,把冲突引向具有建设性的解决途径。
接触,通过近距离的接触,使之互相了解,甚至喜欢上对方!因为我们知道,接近性,以及互动,对互动的预期,曝光效应都能够增加喜爱的程度。因为你对熟悉的人更容易理解。更熟悉的人,更不容易产生误判。
合作,合作是解决冲突促使和平最有效的办法。当有一个共同的外部威胁的时候,更容易建立内部的团结。所以你经常看到一些团体为自己树立一个假想敌,目的就是建立这种内部的团结。
如果我们还可以凝聚一个超级目标时,为了这个超级目标的实现我们必须彼此合作。电影里面的经典桥段经常会出现:互斗生死的两个人,为了生存,从而合作一起走出困境!
通过谈判和协调来达成和平,冲突双方通过直接谈判或者第三方协调人来解决他们的矛盾。把“非输即赢”的“零和博弈”变成双赢!第三方的调解人可以创造消除误会,增加互相了解和信任的沟通气氛。
当结论不是那么美妙的时候,可以使用仲裁来做决定!通常情况下,冲突的双方都不喜欢用仲裁来解决他们之间的矛盾,他们担心会对结果失去控制!
最后用和解的方式,来降低冲突!因为有的时候冲突双方的紧张和怀疑程度非常的高,基本上很难沟通!双方彼此高度怀疑,稍有不慎就会出现擦枪走火的情况!
这个时候和解就特别的重要。和解遵循“逐步,互惠,主动的减少紧张”的原则(GRIT)。当然,这必须有一方有意愿,作出声明,希望降低这种冲突的激烈程度,主动的做出一些微小的让步,并要请对手做出回报!最终,走向谈判桌!这也是我们在电视里经常看到的新闻“某某集团作出声明,愿意停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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