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于乱世,铁甲银衣,保家卫国,方是上乘。
这是父亲告诉我的。
秦昭王十二年,我十五年华 我等到了机会。那年秦国彻底推行军功制,提拔平民出身的人才。
我进了军营。
次月,就随大军出征。我被放在前锋营,身上并没有银甲白袍,是一件杂铁和木头做成的甲衣,很重,但还好,很实用。
我们小队的队长姓陈,参军将近十年了。他晚上拉过我们几个,在营帐内点燃篝火。轻言轻语的给我们讲着他在前锋营待了七年是怎么活下来的。那双小眼睛散发着老鼠一般的光芒。
我很恶心,我发誓自己一定要出人头地,以后金甲银衣,荣归故里。
次日,战争开始了,整个世界似乎被杀气所填满。
武安君长刀迸发出的寒芒,令我顿时热血澎湃。我知道,属于我的路,开始了。
我死死的盯着对面战车上的那面旗帜,一个大大的韩字龙飞凤舞的绣在上面。
拿下那面大旗我至少会升成百夫长。
战争随着震天的一声号角开始了。顿时,空气中布满了血的味道。整个世界仿佛在颤抖,山崩地裂。
霎那间,一个个鲜活的生命化为乌有。
“四个”
“五个”
我扔掉手中的铁刀,捡起一柄银枪,继续向那面大旗冲去。
“你疯了,快回来。”那个姓陈的队长死死的拽住我的腰带。
“你知道每死一个人,我要扣多少军饷吗?”
我转过身,双目似野兽一般盯着他。没等他后退,我将长枪刺进了他的肚子。
我的脑中早已经失去了理智,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会这样,眼中只有不远处那面旗帜,我顿时感觉世界上最美好的事,莫过于此。能亲手用自己的双手去抹杀一切的快感。
我摸到那面旗帜是已然是傍晚时分,我站在战车上望去,夕阳和着鲜血显得格外的妖异。
秦昭王十三年。我用满身的伤痕换来了庶长这个称呼,我摸着自己身上的银甲白袍,不由得笑出了声。
同年,我领兵攻城,那座小城无法当住我的满腔热血。那一战,斩首二万。
秦昭王十四年。我升为主将,向韩魏二国举起屠刀。那一战,斩首二十四万。
秦昭王15年。我升任为大良造,举兵攻魏,一年时间,攻占魏城六十一座。斩首十余万。
秦昭王16年。我升为元帅,攻下垣城。此战,斩首十六万。
秦昭王二十一年。我率兵攻打赵国,夺取光狼城。此战,斩首六万。
武安君我从开始的喜欢到如今的迷恋,亲手夺取一条条鲜活的生命成了我最大的乐趣。
我回到了皇城,王看着我放声大笑。
我脱了那副用黄金打造的战甲,穿上一身布衣,我皱着眉头扭了扭身体,很不舒服,但我得学着习惯。
我找了一间酒楼,叫了壶烈酒,细细品了起来,很文雅,像个学士一般。
不多久,酒楼里就剩我一个人了,我听见跑出去的客人都在低声道:“杀神……”
我望着只剩我一人的酒楼,不禁笑出了声,我不反感这个词儿,反而喜欢至极。
平时王派来的使臣见到我都不敢直视,更何况这些安居乐业的平民百姓。
我将空酒壶放在一边,尽量文雅地叫道,来壶酒。
来壶酒,我见没人应答,只好一拍桌子吼了起来,语声刚落,我便听见酒楼外面的一阵尖叫。
“您的酒”
这种声音很陌生,不想长刀捅进敌人血肉的那种美妙声音,也不像刀兵相撞的那种声音。倒像是军营外夜风拉过柳枝的声音。
我抬起头,端着酒的人是个女子,红衣劲装,丹朱红唇,乌黑的头发在脑后随便打了个结,双目平静似水,直勾勾的看着我。我将目光移开,脸上竟微微有些发烫。
武安君“你不怕我”我说
“不怕”她说
“为什么”我说
“你不也是人”她说
“他们叫我杀神”我说
“久闻白将军杀神之名,今日得见,却与常人无异,将军杀敌数十万,才换来我们的安居乐业,桐儿何惧之有。”
她倒了两杯酒,一杯放与我面前,一杯端于手中。
“将军,桐儿敬您一杯”
桐,真好听的名字,我摸了摸发烫的脸颊,感觉很奇妙,就像我当年喜欢上杀人的感觉一样,浑身的血都是烫的。
我仰头将杯中酒一饮而尽。
同年,我娶了第一位妻子,可能也是最后一位。她叫桐,秦国人。
王举着酒杯对我说,你既然成亲了,以后便少去军营吧。
我点了点头,心中满是欢喜。
王没有收回我的兵权,我依然是朝堂上最大的武将。我知道我的路还没走完,只不过时机未到罢了。
王命三军将士整日操练,甚至亲自去慰问查探。我知道,王的野心爆发出来了,他要的是整个天下。而我的使命,就是帮他杀,杀到天下的每一个人都臣服于他。
秦昭襄王23年。
桐为我白家产下一子,起名白仲。桐笑着看着我给刚满月的儿子教武习文。我搂着他们,告诉桐等我助王一统天下后,我们就回陕西老家,种田,砍柴。日出而作,日落而息。
桐笑着点头。那天,我在她的眼中看到了另外一种东西,那种熟悉又陌生的东西叫害怕,每一个我将刀捅进他们肚子的人眼里都有这种东西。她怕我活不到那天,我忍不住笑出声来……
其实随着年龄增长,我也开始怕了。
但多年的经验告诉我,消除这种东西的唯一办法,就是杀。杀光所有可能将刀架在我脖子上的人。
可是,多年以后,我才明白,我忽略了一个人。
秦昭襄王25年。我离开了温柔乡,去了军营。看着那熟悉的刀枪剑戟,热血又一次沸腾了起来。我开始怀念那种杀人的感觉。
秦昭襄王27年。王来军营找我,我的手忍不住颤抖了起来,我迫切需要大量的鲜血来平复我多年的饥渴。我知道王会给我这个机会的。
果然,机会来了。
我率领大军攻至汉水以北。看着归降的楚军瑟瑟发抖。我没有同情他们。
各为其主,败,便是死。
我用刀割过他们每个人的脖子,喷涌而出的热血将我的脸拍得暖暖的,很舒服。
楚王求和了,王让我班师回朝。
秦昭襄王二十八年。王吼着命我再伐楚。我半年连破五座城池,一路杀进楚地,直围楚国的都城。
秦昭襄王二十九年。我大破楚军,攻下楚国都城。
楚国,灭。
王将楚国三分之一赐于我,说我扶养军士,战必克,得秦国百姓安集。赐号武安君。
这一战,我名震天下。
武安君秦昭襄王三十四年。我率军大败赵、魏、韩联军,斩首十三万,溺毙赵卒两万。
秦昭襄王四十三年。王让我叫屠刀举向韩国,我连下五城,斩首四万。
秦昭襄王四十四年。我断绝韩国太行军道,斩首七万。
秦昭襄王四十五年。我攻占上党,斩首三万。
秦昭襄王四十七年。我将大军置于长平,我端坐于帐中,手指微微颤抖。此战,对手是赵国大将廉颇闻言有七十万大军,双方加起来过百万的战役可不是每个人都有幸遇到的。
我兴奋的攥紧拳头,此战,非胜不可。
武安君一月后我看着残败不堪的战场,笑出了声。至此,我这一生大大小小七十多场战役,无一败绩。我将刀上的血用战袍擦拭干净,放回刀鞘后长舒了一口浊气。
眼前的降卒一眼望不到头,我笑着望着他们。
“赵国的兄弟们,我送你们回家。”
他们望着我,笑了。
我将他们赶至一天坑,杀一个,往里丢一个。他们没有反抗,当然也不敢反抗。
每个人的脸上挂满了绝望。
是怪我骗了他们吗?或许是。
但他们败了,就该死。我皱着眉头看着夕阳将整片大地照的鲜红似血。
天要黑了,杀不完的,直接埋了吧!
这一战,前后总斩首四十五万。
蚩尤之战,不过于此矣。
这个数字传出去的时候,整个天下,惊了。
我被天下人起了一个好听的名字。
――人屠
武安君我回到了帝都,王赐我美酒,同我畅谈一宿。那晚,我在他的眼中看到了所有人看我时的那种东西。
害怕
很微弱,但我看出来了。
次日,阴云布遍整个皇都,暴雨将至。我将手中竹书放下,起身向外看去,暴雨瞬间倾盆而下。
“将军”
我转过身看向来人,她还是喜欢穿红衣,身形微胖,头发很好看的盘了起来,一支带有珠花的簪子紧紧的插在里面,双目似水,那种东西在她眼里愈发强烈。
我不是喜欢所有的人都拿同一种眼神看我。
天下人这样,朝中大臣这样,桐这样,甚至连王也这样。
我有些失望的看了桐一眼。
“记的我们第一次见面吗?”
桐点了点头,给我倒了杯热茶。
“还记得你那个时候的眼神吗?如果你忘了,以后就别来找我了。”
桐咬了咬嘴唇,放下茶杯,转身出了房门。我看这个暴雨中的那袭红衣,心中不禁有些发酸。
我戎马一生,金戈铁马,这么多年来,无一败绩。我是喜欢杀人的感觉,但我更喜欢他们臣服的一纸和书。
如今我功成名就,可我好像失去的比得到的更多。
我从来都是一个人喝酒,退朝后都是自己一个人走。
我突然开始讨厌人屠这个名字,除了那种眼神,这个名字什么也没带给我。百万人的鲜血换来的却是一个到头来连我自己都厌恶的名字。
桐走了,什么也没带走,什么也没留下。
秦昭襄王五十年。那是冬天,特别冷,我感了风寒,蒙着被子坐在火炉旁,借着火光,读孔子的书,我想将自己装饰成一个书生,一个文文雅雅的读书人。
那天,王来找我了,见我脸色苍白还蒙着被子读书。
不禁放声笑道:“武安君,这可没有你坑杀四十万降卒的一点派头啊!”
我皱着眉头看着他,他的眼中还是有那种东西,我很厌恶的东西。我不明白他一个王在怕什么?
他让我再去攻打赵国,我指了指手中的竹简,摇头拒绝了。
次日王派人送来一柄剑,剑身修长,寒芒迸裂。
他要我死。
我放声狂笑,取出那柄屠杀百万人鲜血的长刀驾在肩上,我的眼眶竟有些湿,我能想象到我死后,诸国的鸣炮欢呼的场景,众人奔走相告,像过节一般热闹。
“我本来就该死,对吗?”我抬眼望着王派来的使臣笑道。
他眼中的那种东西很是强烈,浑身颤颤巍巍。
我将刀割割自己的动脉,亲手了结了自己的性命。
我从来没想过这柄刀杀的最后一个人竟是我。我很清楚的听到刀割过自己脖子的那种声音,鲜血碰到刀上的声音,还有眼角那滴泪落在地上,破碎的声音。
到头来,空空如也。
武安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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