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L小姐中午十一点再次打来电话约我出门,正和被窝抵死缠绵的我第一反应就是拒绝,对于我来说,拒绝她的一切邀约是不可抗力,没有任何理由,她约我N次,我拒绝她N+1次,我也不知道为什么如此没有恒心毅力的我居然可以对拒绝她这件事如此持之以恒、乐此不疲,我只知道拒绝她是个好习惯,时间一长也懒得浪费我沉睡的脑细胞。
L小姐其实并不是个讨人厌的人,你单单看她每次被我以各种荒谬的理由回绝之后从不问为什么,却从未打消再约我的念头就可以看出她是个多么单纯可爱的女孩,只是L小姐可能还不太明白有时候女人也是需要个人空间的,特别是像我这样脾气古怪、个性刁钻的女人。
L小姐打电话有个特点,如果对方一直不接电话她就一直打下去,直到对方手机上显示有十二个未接来电,她终于放弃,改用短信攻势。我也有个好习惯,关于L小姐的来电我一概自动屏蔽,如果偶尔真的没有看到她的来电,我总会暗自庆幸好一阵,这次我是真的没有看到,连带着回电话也理直气壮的连我自己都钦佩。而大多数时候,我是看着手机屏幕上L小姐的名字亮了又灭,灭了又亮,最后沉沉的暗下去,然后在周一的早上准时打电话说出一套类似于‘一直在上自习没带手机’的陈词滥调。
L小姐虽然耐性极好,但也不是每一次都对我破绽百出的说辞照单全收,在听了我十次‘我在上自习,不能出来’的借口之后,终于忍无可忍,“为什么你总是在上自习,成绩却还是一点起色都没有?”而这时候,我则需要运用紫薇式无辜眼神,马景涛式抓头咆哮,“你以为想要保住我中下游的成绩很容易吗?你别再说了,我也看不起这样的自己。”无力的靠在寝室的墙壁上做泫然欲泣状,仔细听着电话那头的动静,L小姐好像很抱歉触及我的自尊心,匆匆挂了电话。我静静的对着镜子比个剪刀手,转身回到床上继续看我每周两更的棒子神剧。
二、
我向来是极度嗜睡的,尤其讨厌别人打扰我的睡眠,周围的朋友大都了解我的脾性,周末这样的好时光绝不会打电话来找骂。只是凡事有例外,L小姐的电话像是定了时间的闹钟,每周这个时候总会准时响起,往常的我只看看来电显示便开了静音继续做我的白日梦,只是今天心情不错,醒的格外早,我在心中默数了十秒之后便接了电话。
L小姐的心情好像也不错,一向温和平静的语调竟然带着丝丝亢奋,“出来玩吧,今天天气真好。”我对她的这种兴奋嗤之以鼻,相对于冬天里那只有亮度没有温度的阳光,我觉得被窝给我带的温暖更为实际。我还没有决定是否要应了她的邀约,脑子里已经开始盘算哪一个拒绝她的理由比较有说服力,让她没有驳回的余地,虽然向来她都是没有这样的余地的。
我能想象到电话那端那个人凝神屏息,紧张等待我的回答的样子,我玩心一起,并不急着作答,而是下了床走到窗前看着路上的行人沐浴在温柔的阳光中,也是时候该合成一点维生素D了。
我头一次的主动答应,让L小姐几乎欢呼雀跃,大概连她也觉得每一次的结果都是可以预知的吧,一次又一次的打来电话只不过是和我一样的惯性。只是她的惯性是执着的邀约,而我的是顽固的拒绝。我突然生出一点悲哀来,要是连她都放弃我了,可能我真的就是孤家寡人一个了。
L小姐的执着在我看来就是死心眼,我和她同在一个城市,学校却分居于对立的两端,都是城乡结合部,她每次过来却要坐上三个小时的公交,而每次她都是到了才打电话约我出门,在得到我肯定的拒绝之后再坐上三个小时的公交回属于她的城乡结合部。
L小姐的执着显然超出了我的预期,而我从不甘于落于人后,我们就像是两块孤傲的石头,表面平静,心里却憋足了气较劲。L小姐是块圆润的石头,即使坚硬但到底还是惹人喜爱的,而我是块让人讨厌的顽石,张牙舞爪,向每一个人展示我锋利的棱角。
三、
L小姐比我大五岁,她是八九年十二月生人,虽然一只脚已经跨入了九十年代,但还是没能和我一样成为标准的九零后,我想我和她的差别就在这里,如果两年算一个代沟的话,我和她中间隔着两个半的代沟再加上跨时代的鸿沟,我们之间完全可以算作是忘年之交。
我从小就是‘品学’兼优的好学生,而L小姐因为文化课太对不起观众,从高中开始学习画画,据说L小姐是很有艺术天分的,大学毕业之后求职屡次碰壁,最后又折回学校开始学习油画。我听着这些据说,附和着点头。是啊,大多数在艺术方面有些造诣的人都不是一帆风顺的,可能要入土为安之后才会被人发现那些艺术品的价值。
可能学习文化科的学生或多或少都有些瞧不上学艺术的,所谓的艺术只是为了上一所入流的大学的一种手段而已,这样的投机取巧实在算不上是高明的手段。像我这样的继续学习文化课的学生凭空的就多出了些优越感,无论成绩好坏,只要有艺术生的存在,这种优越感就得以苟且。
我想我和L小姐总是亲热不上来也有这方面的因素。就算是几年前,我尚且还算得是个看起来好亲近的女孩,但是对于L小姐对于书本知识的麻木,我从不掩饰自己的鄙夷,可能我的獠牙在那时已经初露锋芒了。
我从未想过会和L小姐有这么多的纠葛,不过是我众多的哥哥姐姐中的其中一个而已,只是和我年龄差距最小罢了,但这并不构成我就要和她亲近的理由。事实上,我和家里所有的哥哥姐姐的关系也仅止于血缘的联系而已,他们之间倒是混的很熟,而我出生的太晚,和他们总也混不到一起,再加上我个性过于安静,被忽略也是常事。
起初得知L小姐要过来我的城市学画画,除了心里暗暗的嘲笑一把,再无他想。当初选择这座城市就是因为它离家不远但也算不上近,我要是想回家了,方便的就回去了,我要是不想回去,任谁也叫不回去。我对它太满意,占尽天时地利。
起初这座城市也是有人和的先机的,不过那是在L小姐来这里之前,我一个人在这里,谁也管不了,谁也管不到。只是L小姐来了,每个周末必来夺命连环call,我不胜其烦,次次出言不逊,不过L小姐就像是掌纹中那规整纹路上单独分出去的一小截,说不上是劫数还是奇遇,但是她就是出现了,明明白白的摆在那里,我气得跳脚也难奈她何。
四、
L小姐绝对算的上是个让人省心的好姐姐,不用我去车站接她,她已经轻车熟路的摸到了我的寝室门口。其实我的伶牙俐齿也仅仅限于电话中,见了真人后我反倒是怂了,哼哼唧唧半天也说不出话,这也怪不了我,我和L小姐的联系除了血缘之外就只剩中国移动了,我终于懂了为什么通讯越发达人却越难沟通了,见不着面倒是爽,什么都不用顾忌,完全靠自由发挥,那些被埋没的狗屁才华全都往外冒,可是一见了面,该怎么措辞,该用什么表情全都需要考虑,你总不能一边拉着翔一边和人讨论中午去哪吃吧。
可我平时一边拉翔一边侃大山的日子过惯了,太久没看到新鲜的活人,一路上像是被浇了水的炮仗,任L小姐如何活跃气氛我也是焉答答放不出一个屁。我一边深恶痛绝的鄙视自己没见过世面的怂样,一边还是对L小姐的话题无动于衷。
我跟着L小姐回了她大学时的学校,虽说我才是东道主,但是看L小姐那一副热心的样子,我也就心安理得享受起我久违的阳光。
只花了半小时便到了那里,原来这座城市以前是属于L小姐的城市,现在她回来了,带着无限的感怀和唏嘘。L小姐的母校是典型的艺术学院,色彩斑斓、抽象怪异的涂鸦遍布学校的每一面墙,教学楼的每一层都放着些雕塑,教室里没有桌椅,只有立着的画架和闲谈的学生,L小姐眼中的怀念隔着十万八千里都能闻到,在我看来,不过只是白白浪费光阴、不学无术的享乐岁月罢了,有什么好怀念。看着L小姐那张仿佛一下子年轻过来的脸,我想我除了刻薄,还有些迂腐。
五、
我想大部分学生怀念大学时光,除了缅怀自己逝去的青春,还有一部分是怀念学校旁边小吃街的路边摊,不管环境好恶,只要味道好,坐下来就可以大快朵颐,不用像现在一样,明明只是月薪2000+的小白领,还要装的B格很高的样子,容忍不了桌面上有一滴油污,餐厅就算不上星级也要是能说的出口的特色餐馆,好像我们现在去吃饭并不只是为了吃饭,只是为了晒朋友圈,只是为了下次偶然和同事路过时,轻飘飘的来一句:“这家我来过一次,味道很一般嘛,远不及XX避暑山庄特色套餐。”这句话说得多么若无其事,可是只有你自己知道当你看到同事那艳羡的眼神时心里有多爽,平时的旅游卫视果然没有白看。
满世界的招摇过市,举着高音大喇叭对全世界宣扬:你看我工资多么低,可是我真TM活得潇洒。其实心里最怀念的还是那段不用攀比,不用担心口袋里的零钞付不了烤串钱的时光。所以,真TM活该你在夜深人静的时候独自数伤痕。
显然L小姐也是这数伤痕人群中的一员,一到小吃街,刚刚那薄薄的一层伤感瞬间无影无踪,取而代之的跃跃欲试让我觉得毛骨悚然。果然在接下来的一个小时,L小姐带我吃遍了所有她以前喜欢吃的东西,她喜欢地下铁的双皮奶,七杯茶的奶茶,还有85°tea的柠檬水,在喝了一杯奶茶之后,L小姐再次邀请我吃一杯特色双皮奶,我说,你喜欢就好。可是天杀的我早该知道她有多么固执,所以我在这个瑟瑟发抖的冬日里吃下了一杯双皮奶还喝了一大杯透心凉的柠檬水,我感觉整个心都飞扬了,呼出来的空气都在颤抖。
L小姐具有大学时代每个女生都具有的无底洞的胃,她吃了小吃街三分之二的东西之后才满足的长叹,而我早在三分之一时便缴械投降。日光越见浅淡,L小姐和我将在她的母校分别,各自坐车回自己的学校。经过这一下午,我说过的话没超过二十句,而L小姐的话可以集结成一篇短篇小说,可是我对她的感情并不因此升温。
只是最后我却坚持要送她上车之后再去另一个站台搭车。这一次L小姐倒没有坚持,自己先上了车,我看着那车的背影竟然生出些不舍,只是这感情还未来得及蔓延便被吹散在汽车尾气之中,转过身不禁感慨,幸好我没有妹妹,谁会受得了有个我这样的姐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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