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我是程序员winky。今天我想写写爱情的选择。
在写之前,想问下大家,你是选择自己喜欢的那个人?还是选择喜欢自己的那个人呢?
我自己,开始是选择自己喜欢的那个人的。
我本来是一个挺骄傲的人,因为从小到大,喜欢我的女孩子也不少,经常有女孩子给我写情信。但我的骄傲因为她的出现,彻底地消失了。她是一个很高很苗条很白的女孩子,非常的漂亮。是的,我就是那么肤浅。我被美色击倒了。因为我觉得,一个人长得漂亮,她的内心也是很善良的。在她面前,我表现得非常地卑微,毫无自信。
幸运的是,她就坐在我的前面。因为我成绩好,所以她经常会向我请教问题。一来二往,我们很快就熟了,后来,就成为了很好很好的朋友。但是我不想跟她成为好朋友。开玩笑,我是想要她当我的女朋友的好吗?
终于,我找了一个晚上,约了她去逛操场。当时天色已经很黑了,偶尔会经过一些路灯,微弱的黄光照在我们身上。当时操场只有我们两个人,那气氛真的是相当的暧昧啊。如此极佳的天时地利人和,此时不表白,更待何时!所以,我停了下来,准备跟她表白,但是我有点心慌。她看着我欲言又止的样子,把头凑了过来,轻轻地问:怎么啦,有话想对我说?我说是的,我支支吾吾,最后终于说了出来,我说:我喜欢你!她有点吃惊,过了一会她说了这样一句话:对不起,我喜欢一米八以上的。啊啊啊啊~晴天霹雳啊,我178的个子就这样被你判死刑啦!
但是她都这么说了,我又能怎么办呢?但是我没有放弃,我继续对她好。足足10年,我对她的感情感动了身边认识我们的朋友,但是她还是不为所动。我对她的感情路线是这样的,放下,起来,放下,起来。。。就这样,我被弄得遍体鳞伤。为了抒发我的情感,我把我的心路历程写成诗词放到了QQ空间。有一个女孩看到了我的文字,被我的痴情打动了。慢慢地,她对我由怜生爱了。
因为同一家公司上班。早上,她早早地买好了早餐放到了我的桌面。午餐呢,她会屁颠屁颠地跟着我一起去吃饭。冷了,会给我买围巾。她会贴心地叫我老大,我,叫她阿四。渐渐地,那股甜蜜的爱意越来越浓。终于,我们在一起了。
现在,她已经成为了我的老婆。我们有了两个很可爱的小孩,过着很幸福的生活。她就是我的选择。
陈奕迅有一首歌是这么唱的:得不到的永远在骚动,被偏爱的都有恃无恐。是的,我们经常会想念我们得不到的人,对爱我们的人却视而不见。但其实,无论你选择你爱的还是爱你的,你当下拥有的,才是最珍贵的。
只要你懂得珍惜,我们,就是彼此的唯一。愿你们都能找到你们心中的唯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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