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奔放,是大草原的主旋律。
马儿,本是守护原野的精灵,而如今,大多已是寄人篱下了。这世上,马的种类是不少的,亦几乎所有的马都被驯服了,而就只有那么一群“放荡”不羁的精灵依然践行着他们的本性。没错,他们正是接下来我所要谈的斑马。
说到斑马,人们该不会陌生的,而他们最具特色的,便是那一身黑白横条相间的装扮,再加上身材适中,四肢修长健美,肌肉匀称,如此西装笔挺,风度翩翩,也难怪其素与长颈鹿老兄、猎豹小弟并称为动物界的三王子了。
世生万灵,各有所长。而斑马最给力的方面是什么呢?猜得出来,就是平日里与狮子、鬣狗们的对峙角逐中锻炼出来的霸气、个性及其自由感。用傲气甩开蹄下烟尘,以锐气在风间开出条羊肠小道儿来,化作一笔浓墨重彩,渲染于昏黄的非洲大草原上——天马行空!
记得最初看到斑马的时候,是在一个笔的广告里(好像就叫斑马笔吧),童稚的我,为这些老爱傻笑的四蹄类所惊喜,还有他们身上那叫人头晕目眩的斑纹,再加上一旁有滑稽的白话广告配音,很有意思,着实叫人印象深刻至今啊。
他们给人的印象无疑是成功的,无意中倒与咱国宝大熊猫的风格搭上了钩,就是那反正有型的黑白搭配,又仿佛是泼黑的残山半水,迷离中带有几分神秘,纵横拼接间尽态极妍,总叫人白看不腻,果然够俊俏!
想说,机会总爱留给不屈的强者。没有长角,没有獠牙,更没有锋爪,只装备着擅长驰骋原野的腿脚,因而,习惯了甩开寂寞、领先暗黑的奔跑,震慑狮子的咆哮,喝退鬣狗的嘶咬,更要与狂野的野狗、苗条的猎豹比比——谁更能跑!呵,这就是他们的道。
大草原最后的一班精灵啊,不屑于人类的百般讨好,而风光依旧的守护着自己最后的那份骄傲与荣耀,也给每一个平淡的拂晓,画上了完美的句号。
在我眼中,斑马是比较与众不同的,似是影子的存在,而这,也是我起初未将其纳入这本书的缘由。
太史公司马迁善于给人立传,我呢,则更乐于给这些可爱的生灵们写点什么,以抒发自个儿的一腔热忱。
清书,二零一零年十二月十九日。
我是清书,一个博学多才的摩羯座,吃货瘦身达人,被写作耽误的90后创客,走在时尚最前沿的美丽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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