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个企业都会有属于自己的独特的规章制度。并且在企业初期就已经基本完善了,除非有必要建立一些其他方面的制度(如制造业需要建立安全生产制度、环保制度、检验检疫制度等)。不管是初期也好,后期也好所建立的制度都能保证在很长的一段时间内适用。
在我进入目前就职的企业之后我们老板最常提起的工作就是完善岗位职责,让每一位在岗人员明确自己的工作内容,工作流程。我看了之前编制的岗位职责说明书,差不多就是现在我们每个人手头上的事情,于是我更改了一下岗位职责说明书的格式。分点描述各个岗位的内容,使每个岗位看起来清晰易懂。
头一次上交审核,老板很满意格式,但不满意内容(工作内容不够详尽,但原版的内容是他自己编写的,我基本没有改动,反而有所增加,也是基于和各个岗位的日常接触,发现他们同时还在进行哪些工作内容的)。困惑一会儿之后我继续思考并且找到该岗位的员工询问是否还有其他工作没有纳入,回应我的基本和职责书上一致了。那么还能怎么更改呢?于是我找度娘帮忙,看看人家的岗位职责说明书是怎样的。
譬如文员岗位职责,内容确实大篇幅,但得出的结论就是辞藻华丽,条条框框多有重复。就不能言简意赅吗?说实在话,基于县城偏小,企业能够应聘到的员工多低学历,不喜欢咬文嚼字。文字简单些更容易被他们接受,再者,将一份岗位职责填写的满满的看着就觉得工作繁杂,压力山大。
《从0到1》是我去年刚看完的一本营销管理书籍(有创业想法的伙伴们一定要详读,我个人看完是醍醐灌顶的)。对于规章制度,作者认为在建立初期就应该尽可能完善,并且要坚持这一制度。“200多年前,美国的建立也是一样:在几个月里,制宪者们在制宪会议上一起公开讨论国家的根本问题。中央政府应拥有多大的权力?国会议员代表席位应如何分配?无论对那个夏天在费城达成的协议有何种看法,此后想要改变它都是困难的,因为1791年批准《人权法案》后,美国《宪法》只修改过17次。现在尽管加利福尼亚州的人口超过阿拉斯加州50倍,两州在参议院的议员席位却是相同的。或许这就是特性,而不是缺陷。公司就像是国家,早先的错误决定一旦做出,之后就很难改正。而要纠结这些错误,公司可能面临几近破产的危险。——彼得·蒂尔”
岗位职责说明书到是可以随企业所有者按照自己的想法对工作进行变换,但是基本的公司章程和其他的一些规范我认为不应该总是更改,最直接一点的“副作用”就是激起员工的厌恶情绪。对于管理人员也会乱其阵脚。
从我第一次更改岗位职责到最近一次,期间已经经历了了7到8次全由我个人更改的情况。最终还是没有达到老板的要求(在这期间至少已经通过经理的认可),对于老板的要求,我和经理都有点斯巴达。在这里我还想说,虽然是小型企业,岗位层级不多,但是在制定这样的制度时也不应该随便仅由一位资料员进行(尤其是在为公司“奠定基调的时候”),毕竟我们说了建立的时候可以花长时间但是不要经常性的修改。
一段时期内我都为自己的专业感到迷茫无用,因为在我们认为这是必须打好的基础时,老板们并不在意,或是在意的有点过头了。
最后,沙雕操作来一波,耽美情头走一下啊~~~作者么是x西向路一,图片来自微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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