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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长堡|教育部年末新政引发“行业震荡”,多方权威解读 “减负三十

校长堡|教育部年末新政引发“行业震荡”,多方权威解读 “减负三十

作者: 校长堡生态圈 | 来源:发表于2019-05-07 10:57 被阅读0次

2018年末,教育部等九部门联合出台最新《中小学生减负措施》(减负三十条),在新年到来之际,引发了教育行业不小的震荡。

新规出台一周有余,关于新政的讨论也不绝于耳,今天小编汇总行业内权威解读,帮大家更好地梳理「减负三十条」。

巩固专项治理成果 继续推动学生减负

中国民办教育协会培训教育专业委员会

秘书长 王文博

深入学习贯彻《措施》,各类校外教育机构必须坚持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遵循教育规律,从孩子健康成长出发,培养孩子综合素质,杜绝简单的刷题培训,真正形成与校内教育良性互动、协调发展的局面。

中国民办教育协会培训教育专业委员会将积极发挥行业组织和社会组织的作用,准确把握定位、发挥自身优势,结合工作实际,致力于构建“机构自治、行业自律、社会监督、政府监管”的高效治理新格局,引导培训机构落实国家要求,在制度的轨道上开展培训。重点是做好四个“继续”。

一是继续推动校外培训机构党组织建设工作。将指导校外培训机构坚持和加强党的领导,确保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和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落实。

二是继续指导校外培训机构落实国家减负要求。继续组织召开校外培训机构召开国家有关文件学习讨论会,解读国家政策,探讨落实办法,引导培训机构贯彻落实各项要求,主动依法办学、诚信运营、规范管理。

三是继续加强培训行业自律。引导校外培训机构自觉履行《行业自律公约》,不断提高校外培训机构“自治能力和自治水平”建设。

四是积极开展行业调研。与各地教育主管部门、培训教育行业组织和培训教育机构进行座谈研讨,研究发展过程中存在的热点、难点问题,研究区域培训教育的政策及措施,提出意见建议,推动培训行业健康发展。

在过去的2018年,对于教育行业而言是非常难忘的一年,是转型发展的一年,也是机遇和挑战并存的一年。

2月,四部委联合印发《关于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课外负担开展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行动的通知》;

8月,国务院办公厅出台《关于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的意见》;

12月末,教育部等九部门印发《中小学生减负措施》

......

规范校外教育机构发展的政策日趋完善,专项治理行动的开展推进教育行业有序化良性发展,为家长选择校外教育机构,提供透明化、权威化参考。

在市场的规范发展上,政府及社会各个层面给予了很多的关注,也出台了很多的措施。

一方面肯定了教育机构存在的必要性和价值,另一方面也针对教育行业这些年发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了规范的具体方向和措施。

作为在教育行业深耕30余年的昂立教育,非常理解并支持政府的各项举措,也相信只有更健康规范的培训市场大环境,才能让教育行业走的更长久,也更能得到家长、社会和政府的认同。

从年初一系列政策的出台,昂立教育第一时间自上而下开展了全范围、高密度的自检自查。首先确保依规合法登记,诚信经营办学,对所有的办学网点消防及相关资质重新进行了排摸和梳理,也调整和撤换了一些不达标的一些教学网点。

经过一年的行业的治理规范,教育行业存在的一些突出问题已经取得了很多突破和解决,当然,几十年发展沉淀出的问题和难点也不可能短时期全部解决。

下一步,教育行业应该坚决响应支持政府的各项制度和规定,为社会培养更多适合未来竞争的人才,为国家的教育做出应有的贡献。

揠苗助长的道理可谓妇孺皆知,可现代版的「揠苗助长」每天都在上演。

城市的孩子在启蒙学习上,几乎个个都“抢跑”,校外教育机构的夸大宣传又放大了家长的焦虑。现在校外辅导机构多得数不胜数,不排除良心机构,但以知识传授、升学为目的培训机构比比皆是。

从学生的调查访谈反馈可知,参加“抢跑抢学”带来的是学生的双重负担,既要完成校内规定的作业,还要完成家长硬性要求的抢学作业。

经过我们的实践证明,优质的教育需要创新的思路。那种固守抢跑,增强学生学习强度和负担的思路,对个体和国家都没有好处。

因此,规范学校办学行为、严格校外教育机构管理、家庭履行教育监护责任、强化政府管理监督等等,这些措施归根结底在于减轻学生负担,并在此基础上为学生提供有质量的教育。

中小学生学业负担问题是一个综合的问题,需要全社会的努力,其中,要做到釜底抽薪,关键的一环就是调整教育综合评价体系。

我们的教育根本任务是立德树人,工作目标是凝聚人心、完善人格、开发人力、培育人才、造福人民,必须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培养,发展素质教育,促进学生健康成长。

经过40年的改革和发展,我国教育事业取得了伟大的历史性成就,但是我国教育事业改革发展始终面临着一个重大挑战,至今尚未从根本上建立起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的有效机制。

一言以蔽之,用单纯的考试成绩和升学率这根“指挥棒”指挥学校教育、评价学校教育、考核学校教育,教育的指挥棒从根本上出了问题,导致学校教育违背了党的全面发展的教育方针,偏离了立德树人的教育本质,致使整个教育脱离了科学发展的轨道。

《减负30条》要求“地方各级人民政府严禁给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下达升学指标,或片面以升学率评价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不得将升学情况与考核、绩效和奖励挂钩”。

这一要求直指各地错误的教育政绩观的要害,必须革除这种“错误的教育政绩观”,将教育的指挥棒更好地指向引导学校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个性发展、健康发展。

《减负30条》要求“严格执行国家课程方案和课程标准,开足开齐规定课程”,“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严禁以任何名义设立重点班、快慢班、实验班”,“严控书面作业总量”、“坚决控制考试次数”、“采取等级评价方式”、“严禁以任何形式、方式公布学生考试成绩及排名”,等等,这就为规范办学行为,革掉“违法违规办学行为的命”。

坚持依法依规办教育,停止统一的违规上课、违规作业、违规考试,建立健全防范学校加重学生课业负担的制度化环境。

规范学校办学行为的根本目的,是提高学校教育质量,促进学校走“尊重规律、依靠科学”的办学之路。

《减负30条》要求“严禁各类新闻媒体炒作考试成绩排名和升学率,不得以任何形式宣传中高考状元”。

不能不承认,当前社会大众围绕子女升学考试普遍存在过度教育焦虑,社会舆论许多错误的宣传、炒作起了推波助澜的作用。

新规的出台为净化舆论宣传环境、引导社会和每个家庭正确对待教育、正确对待升学,降低全社会的考试、升学焦虑,提供了制度环境。

其实,人人不同,人人都好,才是教育应有的追求,才是每个孩子应走的道路。

《减负三十条》的出台,在中国教育面向未来再出发的节点上有重要的意义,对于从根本上扭转学生负担过重的现实具有强烈的导向价值和实操效用。

同时更是给校外教育机构敲响「新年警钟」,要秉承对下一代有利、秉承对行业健康规范发展有利、秉承行业给社会创造正向价值的原则,相信在教育行业经历更合规、更高标准的洗礼后,将会迎来一个更规范有序健康的市场。

文章来源 | 教育部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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