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书卷九·五三】
河督姚小坡,作别驾时,以“祭葬”二字命题。余宰江宁时,无子,《咏祭》云:“血食满天下,但看所树恩。羞将好魂魄,饥饱仗儿孙。”
河督,河道总督的简称,一般指南河总督。但姚立德只任职河南、山东河道总督,简称东河总督。
姚小坡,即姚立德(?—1783),字次功,号小坡,浙江仁和(今杭州)人。姚三辰孙。以荫生授主事。乾隆十二年(1747),外授江宁府通判,迁知直隶景州,三十三年(1768)任淮徐海巡道兼河道,迁山东按察使,三十六年(1771)署河东河道总督。三十九年(1774),实授,加兵部尚书衔。是年(1774)七月,太监高云从泄露记名官员朱批记载案发,乾隆亲自主持查案,审讯得知,前山东按察使姚立德应高云从之托,转托东昌府知府胡德琳,荐高云从之弟高云龙与临清知州王溥作长随管理税口。胡德琳因此被革职。姚立德依结交近侍律论斩,命夺官,仍留任。四十四年(1779),仪封(就县名,今兰考县仪封镇)河决,屡筑屡冲,命夺官,仍留工效力自赎。四十五年(1780),责令回籍。旋发往南河,补淮安里河同知。四十八年(1783),卒。按:黄易为其刊“姚立德字次功号小坡之图书”藏书印。
别驾,“别驾从事史”的简称,古代官名,亦称别驾从事。汉置,为州刺史的佐官。因其地位较高,出巡时不与刺史同车,别乘一车,故名。隋初废郡存州,改别驾为长史。唐初改郡丞为别驾,高宗又改别驾为长史,另以皇族为别驾,后废置不常。宋各州的通判,职任似别驾,后世因以别驾为通判之习称。
血食,音xuè shí,释义:1、谓受享祭品。古代杀牲取血以祭﹐故称。2、指用于祭祀的食品。3、谓吃鱼肉之类荤腥食物。古代尤其是春秋战国时期,常常以“血食”、“不血食”借以指代国家的延续和破灭,“不血食”指其国家的祖先不能再得到祭祀,也就是这个国家灭亡了,没有传承的后代能够祭祀祖先了。如《史记·陈涉世家》:“高祖时为陈涉置守冢三十家砀,至今血食”,即指分派三十户为陈胜祭祀,使其勿绝。
附:清·乾隆《赐河东河道总督姚立德》:水土掌河东,勤劳实奉公。豫疆缮堤固,齐境运艘通。简任惟其当,修防效尔忠。顾名思立德,曰次乃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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