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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果没有兴趣长时间对着族谱神思。因为会触物伤情。他不愿意面对现实,想走上朝花夕拾的道路。凭借他的人生经验,他认为学校相对来说,是一片净土。尽管学校存在有伤风化的现象,存在招考时的暗箱操作,但是最纯净的友谊也大多从学校中产生。鹿桥的《未央歌》,他认为是关于学校生活,写得最好的一本书。他这一生,读了六七遍,对于繁体字的喜爱,或者不反感,正是从读这本书开始的。
他想回学校读书,他最想回到幼儿园去。那时候,族谱上的某一个人会在他放学的时候,等在门口接他。然而他完全没有任何记忆,他开始怀疑自己是否上过幼儿园。或许他真没上过,物质决定意识,他甚至不能想象幼儿园的生活。
唯一能记忆的,便是一位女教师的虐童画面。女教师双手握着孩子的双腿,倒提着孩子,像提着一条风干的死鱼。她似乎想用孩子的头狠狠地去撞击地面,完成任务似的,追求当一天和尚撞一天钟的满足感。他感觉这太邪恶了,住在心中的浮士德,想尽一切办法,要逃开魔鬼梅菲斯特。
齐果无聊透顶,想让过去的生活在脑中放电影,而他则充当一个电影观众,或者自诩为资深影评。娜塔莎已经难以揣摩他的心思,只是默默地看着他。回到学校是他希望在影片中看到的,然而最初的幼儿园毫无印象,他便使脑中的影片跳到另一个时间段。
一个背着书包的孩子,走在乡间的小道上,面黄肌瘦,给人的感觉是营养不良。衣服不仅脏,而且颜色暗淡,显然已经很旧了。还有几个同样衣着的小孩儿,他一眼看出了小时候的自己。虽然他读过波德莱尔的《恶之花》,知道雨果的美丑对照原则,背过“天下皆知美之为美,斯恶已”的句子。然而看见自己那时的模样,他依然感觉很尴尬,生怕别人看见了。
他很悲哀,有时候甚至都不敢面对自己,更不用说解剖自己的族谱并没有掉在地上。他咳嗽着,缓缓地走到了院子里,又坐在了椅子上。娜塔莎十分贴心,与他寸步不离,用手轻轻地给他捶背。
“齐果!”一个孩童的声音从身后传来,萦绕在他耳边。他惊讶有人这样称呼他,感觉像是在闹市之中脱掉了他的衣服裤子,一种耻辱之感油然而生,远非韩信胯下之辱能比。他回头看了一眼自己家的房屋,无疑是豪华别墅。他想起自己现在的地位,人若不叫他“齐老、齐伯或齐公”,他便不高兴。
然而,他常常苦于无人交心,与人有城墙一样厚的隔膜。他讨厌被冠以各种头衔的自己,但是被还原为最赤裸的人之后,他也不高兴。他也不知道自己到底想要怎样,被自己摆弄得已经不像一个人了;即便还有人的面貌,但是内心已然变质。
很快,他后悔了。可惜画面已经不能复原。他十分遗憾,不能弄清楚那个男孩到底要给他看什么。或许是值得永远回忆的,然而只因一念之差,就这样错过了。他想,那个男孩可是最真挚的朋友呀!
儿时的友谊那样纯净,质朴,像一潭清泉,没有汇入被勾心斗角、尔虞我诈、口是心非搅浑的浊流。这不正是他现在所需要的!对他而言,早已经是知交半零落,甚至全零落了。他如同被一场雷雨冲刷过一样,像戏剧中的孙伏园,所爱的人全都凋零,剩下自己孤苦伶仃,守着家产,接受着犯罪后的惩罚。但好在他还有娜塔莎。
至于他自己那时候为什么会是那样的形象,他完全归咎于家庭。父亲和祖父翻脸以后,父亲搬去了西城,母亲自然随了父亲。他当时在西城读书,回家就有了两种选择。他时而回祖父住的西山,时而回爸妈住的西城。他自己不会去西城,往往是父亲到西山去接他。
在他的骨子里,有一种挣脱父爱的想法,就像他的父亲,总试图挣脱他的祖父。但是父亲依然是孝顺的,只是孝顺的形式显得比较扭曲,如果不能洞穿本质,往往会产生误会。然而父子生活了几十年,彼此的习性早已摸透,更何况知子莫若父,父亲在祖父面前,可以说是透明的。他又想,自己在父亲面前会不是透明的呢?倘若是,那就太糟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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