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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解室的故事】还我出资款

【调解室的故事】还我出资款

作者: 简书九爷 | 来源:发表于2020-09-02 08:30 被阅读0次

小李把小姚告了。

小姚与小张在一家健身房做教练,这年头,来健身的人不少,健身房的生意红红火火。

小姚与小张合计了一下,两人打算合作开一家公司,也做健身房业务。不过,资金还差点。为这个,小张四处找投资人,一来二去就找到了小李。

小李与小张是朋友,很是信任小张,根据小张的介绍,找到了小姚。

经过协商,小李与小姚签订《股权代持协议书》。约定,小李出资 10万元,占公司注册资本的 10%,由小姚代为持股并代为行使股东权利。协议签订后,小李将10万元出资款用微信划转给了小姚,委托小姚向新公司出资。

小姚、小张忙着考察场地,购置健身设备,张罗着注册新公司。租赁场地的事情弄得不十分顺利,拖了六七个月才搞定,为了这个公司注册的事情也拖后了。

不过,健身房好歹开张了,小姚、小张技术不错,人缘也好。前来健身的人不少,新开张的健身房逐步走上了正轨。

很快,一年的时间就过去了。

小李觉得自己是新公司的股东,除了小姚给了一大堆的公司章程、股东会决议、注册登记信息等,就没有提到分红的事情。尽管持股不多,好歹也是个股东,真不把豆包当干粮哈!

小李找小姚讨个说法,小姚提供了公司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等,解释目前公司运营还在初级阶段,尚未营利无法分红。但从目前运营情况来看,新公司在第二个财年能够扭亏为盈,实现营利。

小李看着手里的各种表单,说不过小姚,又不好意思去找另一个股东小张论理。毕竟与小张是多年的朋友,小李的股权由小姚代持的事情,还是小张给介绍的,总不能与小张撕破脸皮吧。

可是,现下里公司不给分红,弄来弄去的说是还没有营利,真窝火!

小李有个朋友听说了这事,给小李介绍了一位律师。据说,擅长处理各种股东之间的争议、股权纠纷。经不住朋友的热情推荐,小李与那个律师见了一面。

宋大律师个头不高,五官端正,四肢匀称,完全没有四、五十岁男人的那种大腹便便的身形,显得十分精干。

宋大律师听着小李的陈述,一边翻看小李提供的材料,一副专业人士的工作做派。

弄清了事情的原委,宋大律师一拍桌子,斩钉截铁的说了一声:“告他!“

小李依据《股权代持协议》的约定起诉小姚,认为小姚违约,因此要求解除此协议,并退还10万元的出资款。

小姚接到通知后如约来到调解室,详细陈述了与小李之间签订代持协议的过程,提供了公司注册信息、公司章程、股东会决议等一系列的文件。同时说明、解释新公司注册时间延后的情况。

本案中,至关重要的问题是小李的出资款是否由小姚实际、如数划转到了新公司。小姚提供的各种凭证、文档等证据已经有了答案。

看着小姚轻松的走出调解室的背影,禁不住的对助理说:“看来,需要动员小李撤诉了。”

宋大律师陪着小李来到调解室。

与宋律简要的交换了对本案争议焦点的看法,并将小姚提交证据的副本转交给宋律。话里话外的,带有劝解他们撤诉的意思。

宋律十分不解:小姚已经违约,说好的公司成立的时间已经滞后了几个月,他没能认真履行代持股权的义务。为此,小李有权解除代持股权协议,并要求小姚向小李退还向新公司的出资款。

“现有证据证明,小李的出资款已经向公司实际出资。依据法律规定,股东一旦出资不得擅自撤出。”专业人员交换意见,直接从后果谈起,无需绕弯子。

宋律不服:我们认为小姚的行为已经构成违约,所以,我们要求解除代持协议。既然双方之间都没有协议了,那么小姚依据协议拿到的小李的出资款理所当然的应当返还给小李。

“股权代持协议不过就是委托关系,即便小姚没有违约,也可以解除。”看到宋律的不解,还是从头说起吧。

第一,按照股权代持协议,双方之间形成了委托关系,小李是委托人,小姚是被委托人。

第二,小姚受托将小李的出资款交给公司,因此,小李已经成为了公司的股东。小李是否有权以及能否撤回自己的出资,应当与公司而不能与小姚来交涉。

第三,无论小姚的行为是否违约,小李都有权解除股权代持协议。该协议解除的后果,是小李直接在公司注册登记中显名,明确登记该人为公司股东,享有 10%的股权。其股权不再由小姚代为持有,股东权利不再由小姚代为行使。

所以,小李提出解除股权代持协议只是解除了双方之间的委托关系,并不涉及小李的出资款是否应当从公司撤回。

宋律听罢,沉吟不语。小李则忍不住说:“那我不当股东了还不行吗,我就要求退还我的10万元。”

既然这样,那就再次强调一下,按照法律规定,股东一旦完成了向公司的出资,不得擅自撤回。

小李听罢有些泄气,自言自语般的说:“那怎么办,我的出资就不能拿回来了吗?”

这个问题涉及到小李的股权转让,在公司尚未营利的情况下,股权价值无法计算。这样,是否有人愿意购买不得而知。

宋律与小李说好回去再考虑一下,悻悻的走了。过后,小李打来电话,坚持原有的诉讼请求,不同意调解,要求法院判决。

整理好卷宗将案子移交法官。不久,法官做出判决,解除双方之间股权代持协议,驳回小李要求小姚退回出资款的诉讼请求。

小李不服一审判决,上诉到中级法院审理。年底之前,中院的二审判决下来了:维持原判。

注:本文根据真实的案例改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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