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元钱养恩人,2元钱养仇人
2017年10月12日 周四 多云
1.
想起以前看过的一个故事,大意是:有个男人每天上班途径一个乞丐时都会给那个乞丐施舍,刚开始的时候施舍10元,乞丐非常开心。后来那个男人娶了老婆,施舍给乞丐的钱就变成了5元。乞丐不开心了。再到后来,那个男人有了孩子,施舍的钱便只有2元了。乞丐生气了。再后来就是那个乞丐实在气愤了,拉着那个男人质问:为什么你一开始给我的是10元,后来降到5元,再后来便只有2元了?那个男人回道:“一开始时我还是单身,所以十元,后来我有老婆和孩子了,我要供房子又要买奶粉,所以就给得少点了。”乞丐一听很生气:“你怎么可以将我的钱拿去养你的老婆和孩子?”
真是个好好笑的故事,虽然每天给乞丐施舍的人不一定真实存在,但那么可笑的人确是不少见。这真是舍钱养仇人啦。
这个故事和“一碗米养恩人,一斗米养仇人”是一样的道理。
2.
一碗米养恩人,一斗米养仇人
这个故事和前面那个大意一致。当你一直给某人施米时,对方渐渐会觉得你的给予,他的接受都是理所当然的事儿,而一旦你给予得少了或者是不再给之后,之前的恩惠他便会全部否决,恩情不存还从此势不两立地记恨起你来了。而如果这个时候,有人给予他大米,即使那个人给的量远远比不上原来的你所给的。对方仍会视其为恩人,把你当仇人。
图片来自芳姐3.
第一次为一个人提供帮助时,他会对你心存感激。第二次,他的感恩心就淡了,次数多了之后,他则会理直气壮地认为这都是你理所应当该为他做的。然后在没有了这种帮助时,对施助者心存怨恨。
好心“养”了一个仇人。
刚刚同事来敲门,拿着一份资料过来并转达一句话:xx说要你把日期签好。
事情是这样子的:我们有一份工作资料表,资料中有两项服务内容规定是要有两个人签名,以此表明是两个人有完成服务。安排到谁签那份每个月将由那两个人签名。
一份表有三部分的内容需要签名或签日期:1)日期+服务内容+签名;2)日期+签名+反馈信息填写;3)日期
那么就是说我要填写的是:服务内容+签名、(签名),填写次数大约就是:22+22/ 22+22+22,因为有两个人签,第二部分那里的签名轮流签就OK。
以前日期是编写好了电脑打印出来即可,如今有了新规定,所有资料必须手写日期及签名,于是领导便发话说日期是由那份资料最终获益的那个人填写好,再交由安排到的人签名即可。
刚刚开始的那一个月,因为要签名的东西没有那么多,时间比较充裕,在资料那里签完名便顺手把日期也帮他填好。
一来二次的替他签了之后,竟发现那所谓的某人越来越过分,每次都是拿着一份空白的资料过来。
交还给他时如果他发现日期那里没有填写,便会很生气地问我干嘛那里不填就给回他。错愕,无语,白眼、、、
明明是他的工作好吗,我以往只是好心帮忙而已。
这次更是过分,直接让别的同事把那份资料送回来,点名要我把日期签好、、、
加之他不叫那个送表格过来同事轮流签她第二部分那里的名,每部分的日期数是至少22天/月,(三部分即有三个22天的日期填写),对应要签的内容和签名,如此就是说整份资料每月要我填写的次数就是:22+22+22、22+22、22。
呵呵,我真是时间太多了、、、
只能呵呵了,谁都懂“官”字两个口,争辩亦无益。
一个人偶尔做一件好事并不难,难的是一直都在做好事,我承认,我做不到。
一碗米养恩人,一斗米养仇人。
好心“养”了一个仇人、、、、、、
图片来自包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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