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宁静的烟火
连手都不敢牵的时候,便是初恋了,敢接吻的时候,初恋就老了。
那么,我和他,算是初恋了。
对,我们不曾牵过手。我们的交流,仅仅来自于彼此的眼神。话都不曾说过几句,但是,我还是将他定义为我的初恋。因为我们的心,为彼此乱跳过。
我们是同班同学。
那年,我十五岁,正是含苞待放的娇羞花骨朵。他敏锐的鼻子嗅到了我的芬芳,上课时三秒一回头的眼神,让我措手不急,那个杀伤力,我只能说小姑娘的功力不够强,服服帖帖地败倒在他的牛仔裤下。
就这样,我们彼此没有表白,没有承诺,就算是在一起了。
半年后,她,出现了。
她的到来,让我方寸大乱。这也是我始料未及的。她是我的好朋友,甚至可以称为闺蜜级别。我们同食同宿,在一个宿舍住了两年。走在一起的时候,连我的班主任老师都说“你俩真像姐妹!”
她学习很优秀,是我们班的学习委员。以学习为主的学生时代,所有的光环都是属于她的。老师同学喜欢她,掌声奖状围绕她。话说优秀的人自带磁场,是啊,我之前也喜欢和她在一起,后来他也喜欢和她在一起。
我们仨之间,突然被一股尴尬的氛围所笼罩。
他们嬉笑怒骂,他们一起学习,而我,心不在焉,成绩越滑越下,我和他,也没有了心电感应,因为他都不再看我了,他的快乐在她那里。
失去的东西,一定会在其他地方得到补偿。
痛定思痛,我决心好好学习,中考成绩出奇制胜,我和她考在了同一所学校,而他,得到了她,自是失去了成绩,去了一所三流高中。
谁说时间是最好的疗药?它对我却没有一点效应。我的心里,时常还会想起他。然而我们见面的机会少之又少。
少,但并不代表没有。我们还是见了两三面。
往日小鹿乱撞的那种感觉一去不复返。可是他对我表白了,他说他喜欢我。
我呆呆地愣在那里,他蜻蜓点水般,在我的额头落下一吻。
那一吻,又是在我的心底击起千层浪啊!我欣喜若狂,好几天都高兴的不得了!
我不知道自己高兴是因为赢得了他,还是赢的了她。
两校分隔,我们见面的机会依然很少。
为了能有更多的时间跟他在一起,我甚至疯狂地转学到他的学校。办转学手续的时候我没有告诉他,我想给他一个惊喜。
想到以后每天我都能和他见面,在一起,我就高兴得合不拢嘴。
造化弄人。或者说,我们注定不是一路人。我转学到他的学校,他却早已悄然无声地退学了。
我欲哭无泪。
高考成绩一落千丈。我也没有心思复读,将就地上了大专。
我以为我再也不会谈恋爱了。
有些人到你身边是来伤害你的,而有些人到你身边是来温暖你的。
小新就是上帝派到我身边,救赎我那颗受伤的心的。
他高大帅气,皮肤白皙,脸阔线条棱角分明,一对剑眉星目,直击我心。
相比于他,小新更高更帅,而且更富。
小新话不多,但他行动力强,他陪我上课,陪我吃饭,陪我逛街,陪我一起坐火车回家。给我打过水,给我买过药,给我买过卫生巾……
他的体贴入微,让我决定从校服变婚纱。
大学毕业后,我们就步入婚姻,生了可爱的女儿,在市中心买了一百五十平的大房子。
后来听说,他也结婚了,在工地上干活。
虽谈不上对他有什么恨之类的,但是他却伤害过我,我现在反倒很感谢他的不娶之恩,成就了我今天的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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