僧人也要纳税么?

作者: 礼佛渡红尘 | 来源:发表于2018-10-17 08:49 被阅读16次

    原定写的内容,昨天没有被推荐,因为小编准备早些过新人期,所以就临时改变了自己的写作内容,今天我们来迎合热门也来谈谈僧人是否也要纳税的这个有趣的问题。

    说到僧人纳税很多朋友第一反应是当然不纳税啦,具体为什么大家说不出来,总感觉是不需要的。小编也特地查找了一些资料,确实在中国历史中,对于寺院和道观等非营利性场所大多数都是不纳税的,到现在社会中对于这类场所归类为为盈利性的社团法人,不盈利的当然不需要交税,但是事情总有特例,今天我们就来谈谈个别的特殊情况。

    先说社团法人纳税也涉及到两种情况,一种是社团法人中的个人,也就是僧人个人,目前还没有对个人纳税的情况,但是一旦出现了寺庙这种非经营性社团法人有盈利性收入的时候,就会有社团法人纳税的事情发生,前段时间关于少林寺纳税的事情就在社会上引起了很多舆论。事情的情况是这样的:

    作为历史文化遗产的少林寺,早在1984年,寺产使用权,寺庙经营权与管理权就下放给了少林寺,之前是少林寺。少林寺基于对于知名品牌的开发,更好的使用少林寺这一知名品牌,同时也是顺应社会发展,在大力发展旅游业和品牌打造的同时,对于历史文化遗产的传承维护和发展,及时维持保存修缮历史文化遗产,少林寺成立了少林实业有限公司。

    少林实业有限公司下的影视产业

    目前少林寺的主要收入来源是门票收入和香火。少林寺的门票管理归当地政府,收入70%归政府所有,30%归寺院。其中70%用于寺院建设,20%用于僧人的生活,10%用来做慈善。以每张门票100元计算,全年1000万的接待量,意味着不算“香火钱”,每年门票收入,少林寺就有3亿元。

    但走了商业化之路的少林寺开发的商业项目包括商业演出、少林功夫等,每年商业演出的纯门票收入有1500万元,这些少林寺并不想与地方政府收入绑在一起,而是从景点联票中独立出来。此外,少林寺还有800多万美元的海外演出收入等。

    少林实业有限公司下的药局

    非营利性的社团法人,变成了盈利性的公司法人,对社会纳税是必然的,因此对于纳税多少曾经和当地政府的主管部门打起了口水官司。但是,说回来还是因为少林寺异于其他寺庙的吸金能力和历史文化遗产名片运用的好,才会出现这种纳税情况。

    那么是不是中国历史上就没有对于出家的僧侣纳税的情况出现呢?也不是,在极特殊的情况下,也出现过对于僧侣纳税的情况发生。比如说曾经出现在我国历史上的高昌国:

    高昌国遗址

    高昌国是维吾尔族在西域建立的佛教国家,位于今新疆吐鲁番市高昌区东南之哈喇和卓(Karakhoja)地方,是古时西域交通枢纽。为天山南路的北道沿线,当东西交通往来的要冲,亦为古代新疆政治、经济、文化的中心之一。昌王国时期,他们的佛教寺院都是比较小的,但是数量非常多,都是以家族性寺院出现为主。比如说寺院里面会以家族的姓氏命名,比如说赵寺、李寺、王寺……像他们自己家宗祠的感觉一样,这种情况是到唐朝灭掉高昌王国为止。因为当时是一个佛教国家,人口比较少,而且出家的人也比较多,如果僧侣不纳税,那么国家的财政收入也比较难以为继,所以是一个比较独特的僧侣纳税的国家。而同时的内地唐朝,僧侣们就是不需要纳税的。

    僧人需要的度牒

    除此之外,在我国宋朝还有一种僧人纳税的变种情况。因为在宋朝纳税严重,百姓的生活困苦,所以很多人都去出家,当时僧人不纳税。但是这样长此以往,出家的人多了,没有人纳税了对于国家的经济维持也难以为继,所以当时出家也不是随便就可以出家的。出家人想要去游方、挂单、行脚必须有度牒,但是当时社会对于度牒是限制数量的,而且必须是买来的,有钱也不一定买得到,因此也可以看作是纳税的一个变种形式。

    说了这么多的关于寺院和僧人纳税的事情,不知道各位怎么看,欢迎各位在下面和我交流分享,感谢指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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