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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6天)俞敏洪谈领导力原则之九:韬光原则

(136天)俞敏洪谈领导力原则之九:韬光原则

作者: 凤凰刘江波 | 来源:发表于2022-06-27 20:32 被阅读0次


【以下内容摘选自混沌学园公众号,2017年12月2日俞敏洪课程《领导力原则》】

当你不行的时候,你怎么办?我来讲一个故事。

新东方在合伙人时期,所有的利润当年全部分配完毕,公司是不留利润的。但是,2001年,新东方公司化以后,是以上市公司为指标,利润要留下来,每个人只拿工资。

结果就产生了一种误解,说俞敏洪通过上市公司这个结构,把大家的利润收回到公司去,直到最后的结果是,没办法再跟着俞敏洪干了。

我当时就提出两个解决方案:

一种方案是,我把股份全部收回来。他们当时已经分走了新东方50%的股权,我要用5000万人民币把你们的股份收回来。这在当时是一笔大钱,而且我本身其实没这个钱,我要到处去借才能拿到这个钱。这样的话,我一个人做新东方,免得我们天天吵架。

另外一个方案是,我把自己45%的股权,全部分给你们,我离开新东方。后来他们想了一想也不行,说你分给我们了,我们互相又要打起来了,还不如我们联合起来一起和你打。

但是,他们说俞敏洪没有领导能力这件事情已经被确认了,所以你不要再当董事长了,也不要再当总裁了。后来,我就不当了,我就去管教学,后来说教学也不能管,因为你把所有老师拢在手下,我们极其不安全。所以,在那段时间,我就变成了新东方的普通教学老师。

最后他们说,你董事会也不要开了,因为你占45%的股权,你一开董事会,我们大家也不敢讲真话。

后来的新东方,有那么2、3年,他们轮流当董事长和总裁,3年以后,他们又把我叫回来说,老俞,我们觉得董事长和总裁真不是人干的,还是你来吧。

最后,我又回到了董事长和总裁的位置上,我提了两个要求:

①如果我上去了,5年之内不要让我下来。

②我对新东方的发展必须要有绝对的决策权,我带领新东方发展的目标,就是到美国上市。

其实,在最开始,如果我的脾气刚强一点,完全可以让那些人离开,但如果那样,新东方团队当天就散,也就不可能在后来成为一个真正的上市公司。

我不能用极端的行为和语言把这个团队给解散掉。沉浸了3年以后,2004年年底,我回到新东方,2005年新东方启动上市,2006年新东方美国纽交所上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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