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是《P.E.T.父母效能训练》的第七篇分享文章。
在之前关于《P.E.T.父母效能训练》的分享文章里,我们了解到:
当孩子拥有问题的时候,父母采取倾听技巧,把解决问题的权力留给孩子。
当父母拥有问题的时候,父母采取面质技巧来改变孩子的行为。
但是,在我们实际和孩子的相处过程中,有很大一部分情况是亲子双方同时拥有问题,此时,双方的需求都没有满足。
这些情况,不是简单地采取倾听技巧和面质技巧就能解决的。
我和孩子相处的过程中就遇到过很多类似的冲突,比如:
上周六下午,我带孩子们去超市买菜,妹妹很困了,想在车上休息一会儿,我负责开车,也想安静一会儿,但是姐姐则不停地说话。我先是告诉姐姐,妹妹要休息了,需要安静,妈妈开车,也希望安静,你不停的大声说话会影响妹妹休息和妈妈开车。
我表达了我的需要和姐姐行为的影响,但是这个表达,并没有改变姐姐的行为,姐姐仍然在不停地说话。
再比如:
每次我去学校接妹妹的时候,会碰到其他家长,见面总会聊几句。
但是妹妹无法接受我和其他妈妈聊天,通过不断地打断我说话或者把我拉开,来阻止我们聊天。甚至发展到,有一次,她跑在我前面,比我先看见了一位熟悉的阿姨,然后跑回来,提前告诉我:“妈妈,等下你碰见那个阿姨,不能跟她聊天的,不然我就要生气了。”
我曾多次告诉她,妈妈想和阿姨们聊一会儿,你这样拉我,或者打断我,我无法聊了,我很伤心。虽然,说过几次,但是妹妹仍然没有改变行为。
显然,在以上这两种情况下,姐姐和妹妹分别都有她们自己的需求没有得到满足,因此,即便我清楚地表达了我的感受以及她们的行为对我造成的影响,也仍然没有改变她们的行为。
那么,在这两种情况下,我是怎么反应的呢?
上周六下午,在面质失效后。
我很生气地对姐姐说:姐姐,妈妈希望你保持安静,原因我刚才已经说过了,如果你无法保持安静的话,我妈妈只好请你下车了。
姐姐立马安静了,因为她知道,妈妈向来是认真的。
是的,我使用了我的权威。
姐姐输了,我赢了。
在接了妹妹以后,只要我一开口跟妈妈们聊天,妹妹就会用她的大嗓门盖住我的声音:“妈妈!妈妈!…….”。
倘若我想和妈妈们继续聊,我就要做到无视她的声音,然后把我的声音抬高到能盖住她的声音才行。
不过,我往往会放弃。因为,那样跟人聊天真是太累了,不如不聊。于是,我只好在妹妹的拉扯中,和妈妈们说再见。
在这个情况下,我妥协了。
我输了,妹妹赢了。
在生活中,我们不乏遇到这样的情况,我们的需求,和孩子的需求发生了冲突。
当我们和孩子的需求发生冲突的时候,我们往往习惯于用类似于我在上文中提到的那些解决方法。
要么“我们输,孩子赢”。
要么“孩子输,我们赢”。
总有一方是不满意的。
在P.E.T.中,把“孩子输,父母赢”称为“第一法”,把“父母输,孩子赢”称为“第二法”。
用“第一法”解决问题,孩子不满意。
同时还有如下并发症:
1. 孩子对父母产生怨恨。
2. 孩子没有发展出自律精神。
用“第二法”解决问题,父母不满意。
并且也并发症:
1. 孩子变得以自我为中心。
2. 父母怨恨孩子,让孩子产生不安全感。
在实际生活中很少有父母只用其中一种方法,大多数父母都是在“第一法”和“第二法”之间摇摆不定。
这种摇摆不定的不一致性,比极端地使用其中一种方法更为有害。
那么,除了“非赢即输”的方法以外,还有没有更好的解决方法呢?
有,P.E.T.提供了“第三法”:没有输家的冲突解决方法。
即,孩子和父母达到双赢,大家都要满意。
所谓的没有输家的冲突解决方法,简单介绍如下:
当父母与孩子之间面临一个需求冲突的情况。父母请孩子一起来寻找某种能令双方接受的解决方案。亲子关系中的一方或双方,可能会提供一些可能的解决方案。他们会仔细地评价这些方案,并最终找到一个双方都可以接受的最终解决方案。在选定解决方案后,不需要再去说服谁接受,因为双方都已经接受了它。由于没有人对这个决定持有异议,这种方法不需要使用任何权力来迫使对方服从。
这个方法很容易理解,只是要想熟练运用,父母们还需要接受培训、练习和指导。
我想分享两个我在生活中实践“第三法”的案例。
有几次接妹妹,我问:等下妈妈如果碰见了一些阿姨,真的很想聊天,怎么办?
妹妹:不可以,我会生气的!
妈妈:你希望妈妈陪你玩?
妹妹:嗯。
妈妈:但是妈妈一整天都没有人说话,碰见熟人好想说哦,不像你,在学校里可以跟很多小朋友玩。你不让我说,我好伤心。(然后作出伤心状)
以下是妹妹在不同时候,给出的解决方案:
妹妹:那你只能说一会儿,说完了就陪我玩。
妹妹:你聊天的时候,给我看chu chu TV。
妹妹:你画了画,让我涂色。
——
有时候想带上孩子们一起去买东西,但是姐姐不喜欢逛商场。
妈妈:孩子们,去购物了。
姐姐:不想去。
妈妈:你不想一起去啊。
姐姐:是的,你一个人去,我们留在家里。
妈妈:但是,你们留在家里,妈妈要出去很久,不放心,怎么办呢?
以下是姐姐在不同时候,给出的解决方案:
姐姐:我们保证不会乱爬窗户或者玩电啊这些危险的东西的,我会照顾好妹妹。
姐姐:我们一起去,不过,你只能去你要买东西的那家店,买完了就回来,不能逛更多的。
姐姐:把我们送到朋友家。
姐姐:给我们买冰激淋吃。
这些解决方案,我们都实践过,我和孩子,都很满意。
这就是第三法。
它让孩子也参与到了问题的解决之中,而不再是由父母单方面给出解决方案。与被他人强加给自己的决策相比,孩子会对他自己参与制定的决策有更大的执行动力。
它更有可能找到一个高品质的解决方案,更有创造性,使每个人都满意。
它要求孩子进行思考,是一场心智的练习,发展了孩子的思考能力。
它减少了亲子之间的敌意,父母和孩子之间经过共同努力找到了让双方都满意的解决方案,往往会对彼此产生更多的爱和亲情。
它是一种以不变应万变的方法,适用于所有年龄的孩子,适用于不同的亲子冲突。
在面对相同问题的时候,通过第三法得到的解决方案可能是千差万别的,但是,它们目标都是相同的,即“没有输家,大家都要满意”。
这就是为什么,我称它为“亲子冲突的解决利器”。
是不是很好理解?那就试试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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