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是《P.E.T.父母效能训练》的第八篇分享文章。
这个学期亲自接送孩子上下学,于是有了每天在学校食堂吃午饭的机会。妹妹放学比较早,我们吃午饭的时候,恰好赶上初中生的午饭时间,他们的午饭时间是半小时,半小时后铃响回教室。
我观察着这些孩子们,No No No,我觉得称呼他们为孩子,似乎也已经很不合适。他们中的很多人都比我高,他们更像大人,只是仍然带着说不上来的一些孩子的特征罢了。
看看他们,有的五六个人围成一桌,有说有笑。有的独自一个坐在边上静静地看书,高分贝的噪音似乎一点都打扰不到她。有的拿着盘子追来追去,背上沉重的书包差点撞到了我的头。有的一边吃饭,一边耐心地听着边上那个话很多的男孩子不停地说话。有的留着长长的头发和胡子,活像一个原始人。有的是男女朋友,铃声响起之时,深情的拥抱告别。有的在距离吃饭时间结束前五分钟冲进食堂,狼吞虎咽。有的细嚼慢咽,足足吃了半小时。有的午饭只吃一盒水果。而有的午饭则吃满满一餐盘。
看着这些青少年,我常常在想,在我身边吃饭的这个小不点儿,若干年以后也会长成他们中的一个。那个时候的姐姐和妹妹会是什么样子的呢?
我也常常在想,当姐姐妹妹和我一般高的时候,站在我面前和我说话,我将是什么感觉?我还能把她们当成孩子来看待吗?
龙应台说过,做父母是有“有效期”的,而且只有十年。在这最初的十年里,该说的,该教的,该做的,都应该早就都做足了。“过期”后的父母再怎么努力,也比不过10年前来得有效了。
那么,怎么当一个“过期”后的父母呢?
在上一篇的文章“第三法——亲子冲突的解决利器”里,我们讲到当父母与孩子之间发生冲突的时候,可以用“第三法”来解决。但是,当孩子从进入青春期开始,也许你会发现,很多冲突可能连“第三法”都无法解决。
比如,你的儿子留起了长发,或者身着奇装异服(在你看来)。或者你的女儿喜欢纹身。或者你的儿子与一群你不喜欢的朋友来往。或者你的女儿想从大学退学,去当歌手。
那些无法解决的冲突,往往是父母和孩子之间的价值观不同所引起的。倘若父母想要去解决这些冲突,势必是以失败告终。
从青春期开始,孩子逐渐形成了自己的信仰、价值观、风格、偏好以及生活哲学,他们很看重这些。比如,青春期的孩子都很注重自己的形象,他们会剪专门的发型,穿特定风格的衣服,以此来表达自己的个性。父母也许会看不惯这些发型和衣服,于是要求孩子按照自己的标准来穿衣打扮。但是孩子往往会顽强反抗。青春期的孩子并非要反抗父母,他们反抗的是成年人想要夺走他们自由的企图。
父母们、老师们,开始抱怨,青春期的孩子,太叛逆。
其实,他们只是在奋力维护自己珍视的东西而已。
而且,随着孩子们的逐渐长大,亲子之间的冲突,往往由小事逐渐升级成大事。
倘若父母们处理不当,也许会面临着被自己孩子开除的危险。
比如,孩子不会再跟你谈论他们的任何事情。
比如,孩子遇到困难也不会求助于你。
比如,孩子完全把你的劝告当耳边风,仍然我行我素。
这样的例子,太多了。
相信身为父母的我们,自己就亲眼目睹或者亲身经历过这样的境况。
父母可能会疑惑,“难道我不能向孩子教导我的价值观吗?”“虽然我已过期,但是我仍是父母啊,我仍要引导孩子呀!“
托马斯.戈登博士在P.E.T.中提到,随着孩子步入青春期,父母的一些做法需要调整,以此来保留影响力,防止被自己的孩子开除。
一、以身作则
管理大师彼得.德鲁克在《卓有成效的管理者》里提到,他不认为一个管理者能够管理其他人,但是管理者可以通过管理自己来影响其他人。我想,父母也是一样的。
随着孩子逐渐长大,父母对孩子的影响力是在减弱的,父母无法再教导孩子他们所秉持的价值观。父母只有通过日常真实生活来传授他们的价值观。如果他们希望自己的孩子具备诚实的品质,就必须每天展示他们的诚实。如果他们希望自己的孩子具备慷慨的品质,就必须举止慷慨。
父母只有通过在生活中恪守自己的价值观来向孩子传授他们的价值观,而不是通过强迫孩子按照某些规则来生活。
以身作则,切勿说教,切勿使用权威。
二、父母作为高效能的咨询顾问
除了通过以身作则来影响孩子的价值观之外,父母还可以以“咨询顾问”的身份来传授什么是正确的事,什么事错误的事。
高效能的咨询顾问会与客户分享,而不是说教;会提供意见,而不是施加影响;会提出建议,而不是发号施令。
更关键的是,高效能的咨询顾问与客户分享、提意见和建议通常不会超过一次。他们不会一周又一周地与客户絮絮叨叨,不会在客户不接受他们想法的时候羞辱他们,不会在客户不接受他们想法的时候强行推销。
高效能的咨询顾问会提供自己的想法,然后把接受的决定权留给客户自己。倘若一位咨询者表现得像大多数父母那样,他很快就会被他的客户开除。
托马斯戈登博士的这个观点,让我想到了蒋佩蓉女士在《丰盈心态养孩子》中提到的她大儿子的一个故事。
她大儿子15岁的时候很喜欢一个女孩,那个女孩也很喜欢他。他们是很好的朋友,非常想成为一对情侣。当他大儿子觉得自己快要放弃自己曾经的承诺——进大学前不谈恋爱时,他邀请自己的父亲和他讨论这件事情。
他的父亲告诉他万物各有其时,而最优的生活次序应该是:理想、使命和配偶(Master,Mission,Mate)。一旦你确定了你为什么理想服务,以及你将通过什么方式完成这一使命,那么找一个和你志同道合的配偶就不难了。然而,如果你前两件事情尚未明确规划,就先找到一个配偶,意味着两个没有目标的人一起相处,甚至可能是两个兴趣相悖、没有共同基础,或根本就志向相反的人生活在一起,这会导致一生的痛苦、孤独和冲突。
这个合理的解释使她大儿子轻松地作出决定:和这个女孩维持朋友关系。
此时,蒋佩蓉女士的丈夫就扮演了一位高效能的咨询者的角色,他和儿子分享了他的价值观,然后把决定权留给了儿子。
三、“接受我无法改变的”
在亲子冲突中,有一部分孩子的行为是无法改变的,父母要接受这个事实。
比如,有些孩子会吸烟、喝酒、在学校惹麻烦、与某些孩子交往,父母所能做的是通过以身作则来希望影响孩子,做一个高效能的咨询顾问,并与孩子建立一种“疗愈性”的关系。
对于一个吸烟的孩子,父母双方自身就要做到不吸烟,同时可以给孩子分享一些吸烟有害健康的材料。如果此时,孩子仍然选择吸烟,父母除了接受这个事实,别无他法。不然怎么办呢?父母可能可以禁止孩子在家里吸烟,但是无法如影随形地整天跟着孩子,孩子还可以在外面吸烟。父母可能可以把孩子监禁起来,但是父母无法监禁孩子一辈子。
再比如家庭作业的问题,如果孩子不做家庭作业,父母可能可以强迫孩子坐下来,但是无法逼他学习,就如同,你可以把一匹马领到水边,但是你不能强迫它喝水。
有一段祈祷文是这样的:
主啊!请赐予我勇气,改变我能改变的;
请赐予我平静,接受我无法改变的;
并请赐予我智慧,分辨这两者的区别。
对于孩子的一些行为,父母只能“平静地接受我无法改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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