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入则孝|谏过(中)
“亲有过,谏使更,怡吾色,柔吾声”。对父母的“孝”体现在呼、命、教、责时的勿缓、勿懒、敬听和顺承等行为中。其中最重要的就是“敬”,但即使“行孝”,也应辨证地看待,因为父母也又会有过,会犯错。那么儒家是如何面对“敬”父母和父母“过”这对矛盾的?我们举个有趣的例子来理解。
《论语·子路篇》记载,叶公语孔子曰:“吾党有直躬者,其父攘羊,而子证之。”孔子曰:“吾党之直者异于是:父为子隐,子为父隐——直在其中矣。”
这段对话是什么意思呢?说,有一天,叶公,也就是“叶公好龙”故事中 那哥们儿,和孔子在聊天。聊着聊着,他就得意地对孔子说:“我们这儿有那么一个正直的人,他父亲偷了别人的羊,他马上就去官府举报了他老爹。”孔子听完叶公的话,没有马上表态,而是说:“哦,这样子啊。我们那儿正直的人跟你们这儿正直的人不太一样:我们那儿正直的人如果遇到类似这种事会怎么做呢?父亲为儿子隐瞒,儿子为父亲隐瞒。”说完,孔子又补充了一句意味深长的话“直在其中矣”。意思是:我所理解的全部关于正直的人的正直行为都在这个父子相互隐瞒之中了。这个对话就这么完了。
这段对话非常有意思,提出了一个道德悖论问题:既要无条件地孝敬父母,又不能替父母“文过饰非”,这个拿捏的艺术实在有趣的很。叶公所说的正直的的人的做法按我们现在的说法就是“大义灭亲”,旁观者中,有些可能会感觉很过瘾,有些会觉得这样做太不近人情。孔子就是那觉得不近人情的人之一。但是孔子既然没有表示赞成,也没有表示反对,因为他知道“攘羊”肯定是不对的。最终,孔子选择了“文过饰非”。这听起来可能让很多人很纳闷,不像是孔子会说出来的话呀。爸爸犯了错,儿子替爸爸隐瞒;儿子犯了错,爸爸替儿子隐瞒?没道理啊!孔子你不是圣人吗?怎么能说出这种有违道义的话呢?但是仔细品味,孔子的这段回答是非常符合儒家仁德思想和对人性的理解的,也贯穿了其孝道的思想。
第一,如果父亲犯了错,儿子问都不问一下,不亲切关怀一下,问问到底怎么回事,有什么苦衷,就直接把父亲举报到官府去了。这首先有违儒家“孝道”思想。这样做,只会搞僵父子关系,家庭失去和睦,有违“孝悌”,这么看重“孝悌”和家庭关系的儒家是绝不会这么做的,他们会怎么做呢?下文我们就会讲到,《弟子规》里说:“亲有过,谏使更,怡吾色,柔吾声;谏不入,悦复谏,号泣随,挞无怨”。我们看到,拼命地劝谏父母改过从善才是儒家面对亲之过的正确打开方式,而不是直接报官府。报官府是万不得已而为之的。这是孔子说的“父为子隐,子为父隐”的真正含义。
第二,儒家“泛爱众,而亲仁”的思想精髓是:仁者爱人,推己及人。使人“亲仁”,所以惩罚不是儒家会选择的路径,只有法家才会选择惩罚——从这里我们也可以看出来,叶公和孔子治国思想之差异——儒家会选择帮助人怎样改过从善。
第三,儒家对人性的理解。儒家典籍《三字经》开篇言:“人之初,性本善,性相近,习相远”。就是说,在儒家看来,人的本性是善良的,之所以人与人会相去甚远,这都是后天行为习惯的养成不同导致的。既然人性本来是善良的,那么一个人恶劣的行为、习惯是可以纠正的——这也是儒家教育思想的根基:人性本善,故可教!所以一个人犯了错误,不是本性坏了,而是习性问题,应该帮助他改过。正所谓“浪子回头金不换”。所以孔子说的“父为子隐,子为父隐”,不是父子联合,臭气相投,文过饰非,而是“隐而后谏之,使之改过从善。”《论语·述而》里说“择其善者而从之,其不善者而改之”。也可见儒家对人的教育是轻惩罚而重改过的;重视一个人内心的向善,而不是外部的打压。重视“三省吾身”的自省,而不是外部的惩罚。这一点是非常值得我们在对子女进行家庭教育的时候借鉴的。许多父母的家教手段就是简单粗暴地惩罚、打骂孩子,秉持“棍棒底下出孝子”教育理念,却没有想过,你自己也会犯错,你尊重过孩子吗?你保护过孩子的自尊心吗?你们之间有小秘密吗?有帮他“隐瞒过”什么,而让他自己改过从善吗?他是惧怕你而不敢为,还是真的心服口服呢?如果是惧怕,总有一天他会不怕你,那个时候是不是就可以为所欲为了呢?而让孩子趋向内心善良、勇敢、自尊、自重、自省、改过从善才是真正的教育。
网友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