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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圣经角度看离婚后应怎样对待原家庭子女

从圣经角度看离婚后应怎样对待原家庭子女

作者: 蓝心遥 | 来源:发表于2019-05-29 23:10 被阅读10次

            昨天父亲突如其来发表了对我不满的看法,认为他并不欠我什么。我听得一头雾水。后来听他解释才知道原来他在年轻时对我教育缺位是为了保全他当时的家庭,采用武力对我又是出于第三方委托,和我没有关系,我是他出于选择现实利益的牺牲品。非常感谢父亲的诚实,换做是我,我也可能为了保全后来的家庭而不敢和原来家庭的子女有任何往来,偶尔受人之托代为教育也是无奈之举。

           从人的角度看问题总是有局限性的,因为人一旦陷入自身利益考量,再客观公正的人都很难做出正确的抉择,不过从上帝的角度来看,离婚之后应该怎样对待原生家庭的子女呢?

           首先,上帝不赞同离婚,因为马太福音19:6“既然如此,夫妻不再是两个人,乃是一体的了。所以, 神配合的,人不可分开。”但因为人的不完全,马太福音太19:7-8“法利赛人说:“这样,摩西为什么吩咐给妻子休书,就可以休她呢?”  耶稣说:“摩西因为你们的心硬,所以许你们休妻,但起初并不是这样。”

            但如果出于各样原因离婚了,又应该如何对待原来家庭的子女呢?圣经命令我们要爱人如己,具体应该怎样爱人如己呢?是害怕影响现有家庭而装作不认识子女吗?可以因为厌恶前妻而厌屋及乌吗?可以以遵守法律判决为由将主动缺位合理化吗?这些都不是上帝的心意。马太福音12:10-12那里有一个人枯干了一只手。有人问耶稣说:“安息日治病,可以不可以?”意思是要控告他。  耶稣说:“你们中间谁有一只羊,当安息日掉在坑里,不把它抓住拉上来呢?  人比羊何等贵重呢!所以,在安息日做善事是可以的。”我父亲对我也是如此,认为任何人在法院判决的年限以外的时间实施教育是违法的,而我母亲看到我掉在坑里,试图把我拉上来,于是在父亲管辖的期间协商,争取把我从农村接到城里读书,于是父亲控告母亲违法,就像有人控告耶稣在安息日治病一样。

           上帝爱我们,愿意赐给我们丰盛的生命,路11:11-13你们中间作父亲的,谁有儿子求饼,反给他石头呢?求鱼,反拿蛇当鱼给他呢?  求鸡蛋,反给他蝎子呢?你们虽然不好,尚且知道拿好东西给儿女,何况天父,岂不更将圣灵给求他的人吗?”我们要认识上帝的心意,让圣灵充满,就不会受到私欲的辖制,做出错误的决定。愿上帝赐给父亲悔改的心,认识到上帝的良善和信实。

           感谢主,让我不再随从自己的私欲以恶制恶,乃是对伤害我的人恒久忍耐,不发怨言。我过去认为“多种的多收,少种的少收”指的是,我父亲对我少种就少收,他应该向他多种的子女收取更多。但是看到上帝的心意是好的,他爱世人,父亲也是世人之一,所以不论父亲过去多么缺位,我将来依然会按照神的命令赡养他,不去计较他年轻时候的少种。

            约瑟是顺服神心意的人,也是我学习的榜样。创世纪45:4-5约瑟又对他弟兄们说:“请你们近前来。”他们就近前来,他说:“我是你们的兄弟约瑟,就是你们所卖到埃及的。现在,不要因为把我卖到这里自忧自恨,这是 神差我在你们以先来,为要保全生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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