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译道德经第三十一章

作者: 须弥0芥子 | 来源:发表于2018-09-11 21:11 被阅读65次

    原文:兵者不祥之器,非君子之器。不得已而用之,恬淡为上,胜而不美。而美之者,是乐杀人。夫乐杀人者,则不可得志于天下矣。

    夫兵者,不祥之器,物或恶之,故有道者不处。君子居则贵左,用兵则贵右。吉事尚左,凶事尚右。偏将军居左,上将军居右,言以丧礼处之。杀人之众,以悲哀泣之,战胜以丧礼处之。

    通解:古人把兵礼当丧礼一样对待,来表明兵事是不祥的。有道的人是不会轻易挑动干戈的,只有为了伸张正义才不得已而战。战胜了也不以为那是什么好事情,对伤亡的军民予以哀悼以示悲悯之情。

    战争本来的目的是捍卫和保全人民的生命安全与财产的得失的。那些以战争为乐,穷兵黩武的人,为了逞一己私志,满足一己私欲,泯灭人性,把正义的战争变成了残暴的行径。不珍惜国人的生命得失,用人如草芥,国人就会反叛。不顾已降者的生命得失,杀人无忌,敌军就会誓死对抗。所以说乐杀人者,不能得志于天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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