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两天看到这个评论:良心不好但是赚钱很多的男人……这正是现代中国女生的挑选男人的标准”“现在中国是因为女性的堕落导致了整个国家的堕落”的,虽然振振有词,虽然说话的人是大咖,我和闺蜜依然感到不舒服。
你可以让女性承担那么大的义务,但前提是你必须赋予女性一定的权利我们不反对赋予女性一些主要义务。我们也不反对女性确实在家庭中起一定的作用,但是赋予义务的同时,必须得给予一定的权利。现在女性在家庭中有那么高的权利吗,在国家中有那么高的权利吗?尤其是在几千年,男尊女卑的情况下,很多女性在家庭中根本没有地位可言。想去做什么都要面临多方面的掣肘。把整个国家的堕落归咎于女性的堕落,并不科学。从法律层面来说,一个国家的堕落意味着什么,犯罪人增多,犯罪率增强啊,但是你去翻翻刑事案件中,女士的犯罪比例,能到1/10吗?而且这些案件并不是说像课本上学到的,小时候偷针,母亲不管,长大了去偷一个金库,全都是母亲的错。也不是因为离婚,因为谈恋爱不成而导致心理扭曲。绝大多数都是为了追名逐利罢了。这和女性有什么关系?
你可以让女性承担那么大的义务,但前提是你必须赋予女性一定的权利看看周围的女性,和男性比较,她们承担了大量的工作。这种工作,并不像某人所说社会堕落的根源这种工作,而是鸡毛蒜皮的小事,她们既是妈妈又是保姆,又是儿媳妇。不仅仅家务需要干,还有孩子的教育问题需要操心。这些说来简单,但是落实到行动上,事无巨细,操心费力。有的同事说,孩子出生后三年,她从来没有睡过一宿整觉,她都是半睁着眼,生怕孩子冻着,更甭提白天对孩子的细致照顾了。而她的老公,该玩儿玩儿,该怎么着怎么着,就像家里没有这个孩子,甚至于跟之前没有谈恋爱一样。这就是典型的丧偶式婚姻。一个50岁的同事,她跟老公前两天刚离婚,老公有了新欢,新欢比她年轻,比她漂亮。单位里还有很多不婚主义者,40岁的,50岁的都有,问为什么不婚,她们说不需要男性,普遍觉得单身是一种正常的生活状态。去翻她们的朋友圈,你就会发现,她们的生活真的是丰富多彩,平时上班很精神,晚上时画一个精致的妆,然后去图书馆,去电影院,去吃大餐,而不是窝在家里带孩子。周六周日她们可以去博物馆,去各个游览场所,或者去旅游,去写作。钱想怎么花就怎么花,想怎么嗨就怎么嗨。这种生活状态是多么让人羡慕啊。我一个同事有两个孩子,她经常抱着老二,看着老大写作业,而她的老公就在旁边玩游戏。她问老公,你别玩游戏了,最起码看一个孩子吧,他的老公只是抬头看看她,低头继续玩游戏。她说,当时想掐死老公的心都有。至于什么婆媳关系啊,邻里关系啊,这些更加让女性焦头烂额。
你可以让女性承担那么大的义务,但前提是你必须赋予女性一定的权利所以一旦把国家堕落的根源归结到女性的身上,给她这么高的义务,那么你必须得给予她同等高的权利,这种权利至少要包括三点:
第一,女性可以和男性一块去工作,但是女性的工资必须得提高两倍以上。这样让她在经济上首先有话语权,才能一切都说了算。
第二,女性每天只上半天班,剩下的绝大多数时间都用来教育孩子,教育家人,以保证教育的时间。
第三,国家法律规定,如果是家暴女性,或者是对女性的意见有反抗的,一律给予严重惩罚。只有严刑之下,才能将中国几千年的男尊女卑观念给改正为女尊男卑的观念。
只需要满足这三点,我觉得女性就可以承担这么高的义务。但是可能吗?不可能,因为,我们一直强调的是男女平等,怎么可能在工资上多,干活时间上少,忤逆后给予严刑峻法呢?既然不可能,为什么给这么高的义务。说白了,就是所有的功劳都是男性的,然后所有的过错都是女性的。
你可以让女性承担那么大的义务,但前提是你必须赋予女性一定的权利那么他到底错在哪了?今天正好翻到人民日报的这篇评论,写得特别中肯。人民日报说:“女性确实是辛劳的、值得尊敬的,但是在一个越来越追求平等的时代,女性的社会角色不止是母亲或者妻子,家庭更不是女性实现个人价值的唯一路径”。事实上,中国是世界上女性就业率最高的国家之一,中国女性早已在家庭以外撑起了半边天,在为社会运转贡献着自己的力量。何泽慧、屠呦呦、张弥曼,她们最为人所知的成就都不是“做母亲”;宋庆龄、邓颖超、吴仪,她们没有当母亲,有的甚至没有选择婚姻,但这也毫不妨碍个人价值和社会价值的充分实现。事实上,几十年来,女性的解放给中国社会带来了巨大的活力,女性的参与为社会进步带来动力,女性的视角为社会文明打开窗口。这样的“她力量”,也是中国发展不可忽视、不可或缺的因素。”人民日报最后说每个女性都是独立个体,要承担自己的义务,也有选择自己生活的权利。
看看,这就是官宣,学着点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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