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中的旧书架存放在二楼的空置房中,小时候我总爱偷偷去翻,翻看的基本上都是白话历史小说,里面的插画都是古代场景和人物的单色墨印画。因为不懂事,就一直把它当成是很值钱的古董,连画带书全藏在了书架的角落,每天都会时不时去翻看是否被人动过。
到我上小学五六年级时,其他书籍我基本上能读懂文章大意,但家中旧书架上的书,我只识得两三本,其余的都是繁体文言文,别说大意,连字也认不全了!
偶然间在书架中翻得一本志怪小说,里面的鬼怪描述过于逼真,吓得我连续好几晚都梦见鬼,却从此对书上了瘾着了魔。这种感觉就像不久前在公园里看见的一条蛇,开始我被它惊吓到,过后却是惊讶于它的美丽,而我就这样深深的陷入了书里。
初中时,我在书架上找到一本名为《唐祝文周四杰传》的章回小说。里面语句幽默,有许多打油诗。其中还说到一些历史事实,很是有趣。比如说,四杰中的周文宾并不存在,其映射的是当时的才子张梦晋,而作者程瞻庐却用他来代替徐祯卿的位置。具体原因就无从考究了。而我又一发不可收拾的迷上了历史小说。
高一时,偷偷带了书架上的一套老古董--《唐史演义》(那是爷爷留下来的书)到学校去。还没看完就被同学借走了。一个学期过去,我试探着问她可不可以把书还我,(我怕被爸爸发现书不见了)她只顾着看课文,哼嗤到:“还没看完呢,再等等吧。”我便噎着,不再说话。心里下定决心,再去她家时,一定要把书拿回来。
可去了多次,心里却有一个声音在指责我:好意思为了一套书跟人家斤斤计较吗?确实不该计较的,大不了再去买吧!但跑遍了所有书店都没买到。
开学没过几周就下了春雨,寒意袭人。她坐到位置上跟我说,书的线已经断了,看起来破烂的要死,就丢了吧,不要让我拿回去了。我很想说还是给我吧,但看着她无所谓的神情,我点点头便噤声。那套书我便再也没有了。
所幸,旧书架上还有许多书,爸爸也不曾发现有书丢过,我自是不敢提的,这事也就不了了之。
大学,室友都说我读的书很多,但我却羞愧的说不出话,我连家中旧书架上的书都没看完,更别说其他的了,作者全集更没看过,唯一看完过的便是词集,还是歌词集!
能卖弄的便只有对对子时能押韵而已,这还是父亲看我对书架上得到的半本对联抱着不放时,才教我学得的皮毛。
随着年龄的增长,我便扩大了阅读范围。除了看流浪文学、青春文学和历史小说之外,我还看了很多名家的书。
季羡林先生在《季羡林谈写作》中提到,“要从杂志缝找文章”。大意就是学术上的新见解,总是最先发表在杂志上的文章,而进入学术专著,多半是比较晚的事。所以,每一位学者都必须尽量多地经常及时地阅读中外有关的杂志。
旧书架的一角是我从小堆放杂志的地方。而我从杂志上看来的东西也刚好够我跟同学们装“文青”了。虽说是这样,但我也开阔了不少眼界。最起码我现在不会吹嘘我读了多少本书,而是脚踏实地的学习。
正如亦舒在《圆舞》中写的:真正有气质的淑女,从不炫耀她所拥有的一切,她从不告诉人她读过什么书,去过什么地方,有多少衣服,买过什么珠宝,因为她没有自卑感。
换句话说,便是精神富有,腹有诗书气自华。而家中旧书架上的书给了我稍稍的自信。
从小到大,从看的书中也懂得了写文应该要惨淡经营,而不是洋洋洒洒地挥就成一篇,便自认为是一篇上好的文章。
人们也常说:懂的越多就越发现自己是个无知的人,就越是要学习。
在我看来,读书还有许多的意义。譬如,它可以丰富你的生活;丰富你的情感;丰富你的阅历;可以让你交到更多真心朋友;看到更广阔的视野。更重要的是读书丰富了内心,教会了我们平常心,教会我们懂得理解,懂得宽容,懂得原谅。
而那静静排列在书架上的书,告诉了我—-为了和书相遇,便是生命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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