操场上的阳光有多毒辣呢?全程无死角,贴肤,通透,仿佛一块狗皮膏药,烫得要命的那种,贴在每一寸裸露的皮肤上。我的脚丫子碰到绿茵草地上的塑料假草,甚至都感受到了烫,要是打赤脚,肯定没法挨地了。
就在这个时候,我看到了群里发来的一条信息:
这个群,上周四11点多通知我们去办理辞职,说星期一上午9点交资料。当时我们正处于入学教育最后一天,压根儿没空。第二天又是上课的第一天,加上我们班有个随时需要关注的孩子,我根本没能抽出空闲。而且另一个同事说还没有公示,不能着急辞职。
后来我才得知,其实我已经在第一批公示名单里,9月3日公示,按理说公示7天才算得上通过,这时候再辞职是最保险的。
等到星期一我去上交登记表,人事处老师说要赶紧交辞职材料,越快越好。于是当天下午,我和同事飞奔到原来的教育局,所幸办好了,只不过还有一张工资停发证明得等辞职手续完全结束之后才能拿得到。
今天星期三,没想到人事处老师去交材料,这边教育局竟然给出了这样的通知,“不聘用”,当时这扎眼的三个字一下子就让我有点着急了,这边不聘用,那边我又已经辞职了?那我岂不是两头没人要?
我打电话给原教育局,对方说还得等,这边教育局电话没通,我无法知道这三个字到底是哪个传出来的。
那一瞬间,我真的权衡了一番——除了我崽没法就读,说实话好像也没有什么吸引我留在这里的。而且班上有个需要我全天监守的孩子,这个破班,谁爱上谁上。反正现在原教育局还没完全办结,我要是说回去,应该也不至于赶走我吧。
这么一想之后,我忽然发现占据主导权的是我呀。如果我走了,我们班家长不找学校要说法吗?如果我走了,学校如何来协调这个班的后续事宜?我大不了灰溜溜继续回原单位,如果因为这样的操作,导致我两头上不了班,丢了我的编制,那我也不是法盲,维护自己合法权益的途径我还是有的。
只要自己想通了,一切就都好办了。我甚至想回问一句“真的吗”,然后就躺平等着正式的聘用手续开始再干活。
不过,我还是我,依旧当牛做马一下午,全当这事没发生。到了晚上,忽然收到原教育局一个部门领导的信息,我一开始还记混人了,通过他的信息,我知道我们的入职手续正在按部就班地进行着,所谓的“不聘用”不过是纸老虎,吓一吓老实人。愣是不聘用,就不聘用吧,我就打工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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