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日已至,炎热的酷暑下,出门在外难免会“湿身”,相比于“湿身”来说,更可怕的是衣服蒸干之后的汗臭味,出于维护社会公序良俗的需要,特意在京东上花了小几千买了瓶男士香水,恰逢“京东618购物节”,活动力度蛮大,出货速度也是一如既往地快,下单第二天物流便显示商品已到小区附近的物流配送站,等待物流小哥送货上门,并附上了物流小哥的姓名和联系方式。又等了两天,物流信息仍然没有变动,依然显示等待物流小哥送货上门,有点反常,依据过往使用京东购物的体验,凡是在自营店购买的商品,大多不超过三天便可送货上门,这主要得益于京东在各个城市设立的货流仓库,不过,考虑到这两天深圳一直下着大暴雨,可能是天气原因导致送货出现延误吧。耐心的再等了两天,物流信息依然没有变动,于是在平台进行催单,很快,客服小姐姐来电,温柔而耐心的询问缘由并表示晚上八点钟之前一定送到。一直到晚上九点多,依然没有等到商品送到的消息,于是拨通了物流小哥的电话,客气的说:“您好,我是某某,某日在京东上下单购买了某某品牌香水一瓶,物流显示前两天已经到您这边了,请问明天能抽时间送过来吗?”物流小哥反问我住在哪个小区,我详细告知了房门号,小哥表示:“您那栋楼是大门进去左拐吗,*楼吧,您的商品我前两天就已经送到了,好像是阿姨签收的。”我再问:“怎么一直显示派件中,我这边暂时还没见到。”小哥说:“由于近期618购物节,商品较多,那天匆忙送完忘了扫码,您向阿姨确认下。”挂完电话之后,我便跟我妈聊到这件事,我妈表示记不太清了,这些天家里新房子装修,购置的东西太多了,一天好几个,我说京东快递小哥说前两天中午上门送货了,你还签了回执单呢,我妈支支吾吾大半天表示印象中好像有收到一个快递并签了名,当时正在洗衣服比较匆忙所以没仔细看。于是全家开始总动员找起快递来,找了大半天依然没有京东快递盒的影子,最后无奈放弃了寻找。再次询问我妈到底有没有收到快递、确认是不是京东的,我妈这时候犯起了迷糊,说记不清楚,不能确认。我再次拨通了物流小哥的电话:“不好意思,打扰了,是这样,我妈年纪大了再加上最近家里快递太多,她记不太清是否收到了快递,您这边能帮忙找下回执单嘛?”物流小哥不一会回来电话表示:“一方面物流快递单实在太多,另外那天送的比较匆忙,快递单暂时找不到,如果实在不能确认,我明天上门跟你一起去物业调监控吧,我能确认阿姨收到了快递并签了字。”听到小哥这么笃定的语气,那大概率是已经送了快递,不过是否送错了呢?他电话里描述的地址实际上与我家的地址存在偏差。如果我们这边已经收到快递了,唯一的可能就是当做废纸盒扔了,因为家门口放快递的地方经常也堆满了拆完后的快递盒,未拆开的快递盒和拆完后的快递盒未作严格区分。
从买卖合同双方的权利义务来看,我作为买方,负有支付货款的义务,京东作为卖方,负有交付商品的义务,至于送货上门,则是京东平台应该承担的附随义务。如果快递小哥在交付货物之前确认了收货人及送货地址与订单上一致,我妈作为成年家属、与我一同居住,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自然具有代理我受领快递的资格,因此,自我妈受领快递并签收回执之时起,京东已经履行完作为卖方的义务。那么,京东在履行合同中是否存在过错呢,如果从一般交易惯例来看,物流小哥在送完快递之后应该发送已经送达的短信或者及时更新京东平台的物流消息,可以说存在轻微过错,但是很难得到法院支持。因为,快递小哥已经亲自将快递交到我妈手上,我妈也签收了回执单,所以,没有再发送送达短信或者更新京东平台的物流消息的必要,即使没有履行上述义务,也不会产生快递丢失的后果。两者之间不具有因果关系的相当性。但是从诉讼法程序上讲,由于快递小哥找不到签收的送达回执单,在没有其他证据证明已经履行交付义务的情形下,如果发生诉讼纠纷,很可能会承担举证不利的法律后果,最终法院判定其履行交付香水的义务。
第二天下午,客服小姐姐再次电话确认香水是否已经送到,我让其督促快递小哥找下快递单,这样我们也能确认是否真的送达了,因为我妈是真的记忆差,经常颠三倒四的,加之最近快递实在是多。事后,我还特意跟同事调侃起这件事,结果有女同事开玩笑的说,直接退货不就行了,物流平台又没显示送达。我当时脑洞大开,表示叹服,毕竟还是购物经验少,不过细想,那可能会坑害无辜的快递小哥,人家辛辛苦苦在外面风里来雨里去的,拿命拼来的那么点跑路费,这种损人不利己的事,自是不会考虑。不一会,客服小姐姐电话回复表示歉意,说快递单太多无法找到,我想那就自认倒霉吧,结合现有事实来看,极大概率是在家弄丢了吧。于是说帮我确认收货吧,我再下单买瓶就是了。谁知道小姐姐回复说,我们这边跟上面反映了情况,会尽快补发一瓶给您,我问应该不会连累到快递小哥吧,她表示公司有内部申报程序,不会的。果不其然,第二天便收到了补发的香水,内心甚是喜悦。
目前,淘宝、京东以及拼多多在国内电商平台呈三足鼎立之势,是大部分民众使用最频繁的电商平台。从个人购物体验来看,淘宝主要采用商家注册入驻、平台提供技术支持的经营模式,这种模式的优势在于平台可以低成本的迅速引入不同品牌的商家,而劣势在于货物的质量难以控制以及商品配送效率较低。对于淘宝的山寨商品,近些年有改观趋势,一方面在于平台提高了商家入驻门槛、加强了产品质量监督,另一方面在于消费者维权意识的提高和平台投诉渠道的拓展。在商品的配送效率上,由于店家发货地址可能来自五湖四海,淘宝作为技术服务平台,难以实现商品的就近调配,虽然菜鸟物流的出现,一定程度上规范了物流信息的发布、更新及送达等服务,不过毕竟是第三方物流公司,淘宝对这些物流公司的管控能力也极其有限。京东的经营模式在于其健全完善的仓储网点、强大高效的物流配送系统以及自营平台的优质服务。京东模式的劣势在于高成本的投入和维护,这也是京东成立多年直至近些年才能实现盈利的缘由,其优势在于平台对商品质量的监管更加便捷,平台可实现商品的就近配送以及高效运输,平台对于整个服务体系拥有较强的管控能力。随着两家平台的不断发展完善,两家平台在实践反思中也在逐步完善自己的不足之处,比如淘宝设立了自营店铺-天猫,而天猫的模式与京东模式有点类似,其本质便是通过设立健全的仓促体系以及强大的物流系统为自营店铺商品的销售提供高效、便捷的服务,反观京东,其似乎也在有意引入其他非自营店铺,以此丰富平台的货品种类。至于拼多多,在其成立的初期,我使用该平台网购了几次,体验不是很好,再加上经常碰见朋友让帮忙砍价,现在几乎很少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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