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上跟一位朋友聊起读书,他说他读书速度很慢,一本长篇小说要好几天才能看完。看到有些人一目十行,几小时就能读完一本书,他很是羡慕,不知道他们是做到的,也不知道效果究竟如何。
他的困惑也正是我的困惑,我读书也很慢。以前尝试过快速读书,虽然每个字都能看清楚,但读完很快就忘了。我慢慢体会到,这种快速阅读法,并不适合我。
我更倾向于把喜欢的书反复读。我觉得把一本好书认真读三遍,胜过快速读三本书。同样一本书,每读一遍都有不同的体会,总能注意到之前没有在意的东西。有了这样的体会,我更加坚信反复慢读的方法更适合我。
最近的一个例子是读《阅微草堂笔记》。文言文,没有翻译和注释,读得很辛苦,遇到不认识的字词就查词典,在在书上标上注音做上笔记。50多万字,我不紧不慢读了两个月。虽然只读了一遍,但许多故事我至今印象深刻,我计划下半年再读第二遍。其他几本讲写作技巧的书,我快速阅读,半天翻完一本,放下之后几乎没什么印象。
两相对比,我似乎找到了适合自己的读书方法。毕竟,读懂比读过更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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