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和妈妈一起逛商场,在商场的一个角落里有一堆鞋在处理。走过去一看,发现有一双鞋看起来不错,妈妈穿了穿觉得还可以,标价49元。于是付了钱,准备拿走。突然发现另一双鞋鞋底是牛皮筋的,又轻又防滑,比买的这双要好一些,标价59元。妈妈穿了穿觉得也可以,于是想退掉那双49元的,拿这双59元的。问售货员能不能换一换,售货员说可以,你再给我十元钱,把49元的放下,59元的拿走就行了。问售货员要发票,说没有。
回到家,妈妈穿上了新鞋,走了几步,却发现垫脚,根本没法穿。当时买的时候因为没有走步,没发现。我们匆匆忙忙又赶回商场,原来的那个售货员交班回家了。新来的售货员说她没有权力换,要找原来的那个才行。
看来得等明天了。买鞋的时候没有给发票,交钱的时候收款处收了49元,售货员自己收了十元,不晓得明天给不给退,怎么个退法。
唉,便宜无好货。以后买鞋要买好一点的,给发票的鞋。
网友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