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列奥纳多.达.芬奇传》看了两周左右的时间,而且很客观的来说这本书我还是泛读!读完这本书第一感觉就是,不得不承认真的有天才。一个人怎么能在短短的六十几年的时间里,涉猎不同的领域,而且还成就斐然!
我们所熟知的是伟大的画家,代表作是《蒙娜丽莎》和《最后的晚餐》,但是读完这本书我才知道“伟大”的原因 。书中写道,肯尼斯.克拉克在写到《蒙娜丽莎》时说:“科学知识、绘画技巧、对自然的痴迷、对内心的洞察力全部融入其中,而且平衡的天衣无缝,以至于一开始我们几乎意识不到它们的存在。”这几句话根本不足以描述这个天才。
按照书中的描述,将解达芬奇的分为两个部分:
一是涉及的领域很广泛,
二是关于达芬奇的一些趣事。
达芬奇涉猎的领域很广:他是一位思想深邃学识渊博、多才多艺的画家、天文学家、发明家、建筑工程师,他还擅长雕刻、音乐、发明、建筑、通晓数学、生理、物理、天文、地质等学科。
举几个简单的例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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