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花了几个月时间,读完了《古代小品文鉴赏辞典》,读了不少好文章,其中,郑板桥的一封家书,我以为值得今人反复阅读学习。原文如下:
潍县署中与舍弟墨第二书 [清]郑燮
余五十二岁始得一子,岂有不爱之理!然爱之必以其道,虽嬉戏顽耍,务令忠厚悱恻,毋为刻急也。平生最不喜笼中养鸟。我图娱悦,彼在囚牢,何情何理,而必屈物之性以适吾性乎!至于发系蜻蜓,线缚螃蟹,为小儿顽具,不过一时片刻便折拉而死。夫天地生物,化育劬劳,一蚁一虫,皆本阴阳五行之气絪缊而出。上帝亦心心爱念。而万物之性人为贵,吾辈竟不能体天之心以为心,万物将何所托命乎?
蛇蚖(yuán)蜈蚣豺狼虎豹,虫之最毒者也,然天既生之,我何得而杀之。若必欲尽杀,天地又何必生。亦惟驱之使远,避之使不相害而已。蜘蛛结网,于人何罪,或谓其夜间咒月,令人墙倾壁倒,遂击杀无遗。此等说话,出于何经何典,而遂以此残物之命,可乎哉?
我不在家,儿子便是你管束。要须长其忠厚之情,驱其残忍之性,不得以为犹子而姑纵惜也。家人儿女,总是天地间一般人,当一般爱惜,不可使吾儿凌虐他。凡鱼飧果饼,宜均分散给,大家欢嬉跳跃。若吾儿坐食好物,令家人子远立而望,不得一沾唇齿;其父母见而怜之,无可如何,呼之使去,岂非割心剜肉乎!
夫读书中举中进士作官,此是小事,第一要明理作个好人。可将此书读与郭嫂、饶嫂听,使二妇人知爱子之道在此不在彼也。
作者简介:
郑板桥(1693~1765),原名郑燮,号板桥,江苏兴化人,祖籍苏州。康熙秀才,雍正举人,乾隆元年(1736)进士。自1742年春为河南范县县令,1746年任山东潍县县令,1753年从潍县县令一职去官。从此,往来于扬州、兴化之间,与同道诗酒唱和,卖画为生。
郑板桥作县令十二年,有政声,民间流传着大量他的故事;他又是“扬州八怪”中的重要画家,以画竹闻名。
本文简析:
这篇文章并不难懂,是作者郑板桥写给弟弟郑墨的家信,主要谈的是如何教育自己的儿子。
当时,郑板桥在山东潍县做县令,妻妾、孩子与弟弟都在江苏兴化老家。唯一的儿子年方五岁,正要到私塾读书,他惟恐家人以孩子尚小不忍严格管教,又担心妻妾有“妇人之仁”,不懂得教育之方而对孩子溺爱,因此对弟弟反复叮咛,务要他代己好好管束孩子。
文章开篇指出:自己老年得子,岂能不爱?但爱孩子要有“道”,就是培养孩子的忠厚仁爱之性,哪怕是游戏,也不能杀生,伤害生灵。作者认为:天地生灵皆为阴阳二气化出,而人之为最贵,如果人类不能爱护这些生灵,那万物又将何所依托?第二段承第一段的意思,指出,哪怕是害虫与猛兽,将其驱赶走不使其伤人既可,不能赶尽杀绝。
这种观点自然是受中国传统文化的影响极深的,人只是大自然中的一分子,而不是唯一,故此,必须对其它物种惜之爱之。这种说法与当下所提的“人类与大自然和谐共处”,亦是一脉相承,非常了不起。
第三段交待弟弟如何教育孩子。首先:因为一、二段所说的原因,故此要教育自己的儿子(时方五岁)“长其忠厚之情,驱其残忍之性”,其次:教育孩子不要以主人子自居,欺负家中下人的子女,有好吃的要与家人子分享。
最后一段总结全文,提出:教育孩子的核心不在于读书中举中进士作官,而首先是明理作个好人。
一封家书,反反复复强调要让做个好人才是最重要的事,这与今人的“出人头地”说、“赢在起跑线”说,是何等不同!郑板桥对弟弟的告诫:“读书中举中进士作官,此是小事”,在当下,却是无数家长心中的头等大事,甚至是唯一的目标。
读前贤文章,真令人汗颜。也希望能在汗颜之后,冷静、清醒过来,让生活少点狂躁,回归本原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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