写作需不需要激情?这是毫无疑问的。对很多大作家来说,只有激情,才能创作出脍炙人口的名作。
比如说路遥,他在写《人生》时住在延安的甘泉县招待所。在21个昼夜里,他的精神真正达到了忘乎所以的地步,每天窑洞里伏案工作18个小时,不分白天和夜晚地写作。
创作的激情让他感觉浑身如同燃起大火,以致他的五官溃烂,大小便不能畅通。有时候,思路不畅,他就短暂休息一下,深更半夜在甘泉县招待所转圈圈走。
路遥反常的举止,让招待所白所长犯了疑心,白所长给甘泉县委打去电话,说这个青年人可能神经错乱,怕要寻“无常”。甘泉县委则指示,那人在写书,别惊动他。
很显然,没有如火的创作激情,就不可能写出《人生》。用路遥自己的话说,他是憋着劲儿来写这部作品的,说话时牙关紧咬像要和自己,也像要和别人来拼命。
路遥是我的偶像,但我并不想向他学习。因为他英年早逝,像夸父追日一样,是一个悲剧英雄。耗费整个生命去点燃文学的油灯,恕我难以做到。
所以我必然缺少像路遥那样的创作激情,我的写作更像是种自娱自乐。每天的日更顶多算是一种热情,但实际上,就连这种热情也非自愿,更多的是我的强迫症在发作。
热情虽然能够持续很长时间,但写不出什么好文章。激情虽然短暂,却如流星划过夜空,能写出让人惊叹的好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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