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肉夹馍"是中国人全天候衷心喜欢、百吃不厌的传统美食,别说亲口品尝,一提名字大家都禁不住味蕾骚动,垂涎三尺,跃跃欲买……
然而许多人都质疑“肉夹馍"这个名字,认为明显有语病。
那么,“肉夹馍"到底有没有语病?我们完全可以肯定地回答:“肉夹馍"不仅没有语病,而且修辞聪慧,凸显了美食特点,突出了广告效应!
众所周知,古今中外所有语言为了更加简洁精炼,流畅优美,朗朗上口,都允许并充满了词语或成分省略现象。
例如:“滑雪",“滑"与“雪”之间省略了介词“在”(于),并且语序倒装,即“滑在雪”,倒正后意即“在雪地上滑行";“决战沙场",“决战”与“沙场”之间省略介词“在”(于),并且语序倒装,即“决战在沙场”,倒正后意即“在沙场上决一死战";“独钓寒江雪",“独钓"与“寒江雪”之间省略了介词“在"(于),即“独钓在寒江雪",倒正后意即“在寒江雪景中独自垂钓”……
“肉夹馍"与上述诸例完全相同,即“肉”与“馍”之间省略了介词“在"(于),并且语序倒装,即“肉夹在馍”,倒正后意即“肉在馍里夹着";不过,这里不倒正也行,即“肉夹在馍里"。语序只要合乎现代汉语顺序,可倒可不倒的语序就不用再倒了。
你或许会有问:干脆说成“馍夹肉"不就得了,顺畅而又明了;何必捌弯抹角、舍简求繁地非要说成“肉夹馍"呢?
这就是选择调整句式巧妙修辞的智慧:“肉夹馍",灵感神来,创意满满,显而易见地更能强调突出肉之多、肉之美、肉之香,更能吸引食客,招览生意,突出广告效应;而“馍夹肉"则重点在馍,毫无创意,平淡无奇,扫人食兴,抑人食欲。
请大家设身处地地试想一下:有两家小吃店,一家卖“肉夹馍",一家卖“馍夹肉",作为早己饥肠辘辘、正想大饱口福的你会选择哪一家呢?
网友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