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在我所读过的文学作品中,一直有这样一个场景会让我为之泪目。
那是女人浪子回头的那一刻。
不论是林仙儿对着阿飞说,其实我是爱你的。
还是余欢水的老婆半带着委屈的说,你不是窝囊废,还是挺爷们儿的。
(二)
人到底是不是真的是向死而生的?
这事儿我是真不知道。
但其实我也认同,一个人如果知道自己没有明天了,一切似乎都会不太一样了。
我记得我第一次看《遗愿清单》的那个夏天,感动于那两个老人在临终时不再让自己遗憾的壮举。
对于他们来说,各自都是人生最末端所遭遇的挚友,是最后一位也是最重要的一位。
当然,前提是其中有一个大富翁。
余欢水没有这么好的运气,他,凭的就是他之前人生的憋闷。
(三)
一个人是要有多憋闷才能在得知自己得了绝症后作出那么多高爆发的事?
一个人又是要多有勇气,才能在得知自己得了绝症后,满不在乎的破罐破摔下去?
余欢水一定不是英雄,但他活出了很多人不敢活出来的一面。
合上书,我一直在想,平平淡淡的长寿,和轰轰烈烈的去死,到底哪样更好?
(四)
这本书,无所谓文学上的好坏,这种对临终的思考,从艺术性上不如《遗愿清单》,从实用性上不如《最好的告别》。余欢水的临终,其实更像是某种噱头。
但这本书,我读过后,并不觉得后悔。
文笔是那么流畅。
我很少直接去夸某位作家的文笔或者说文法。
大家都干这个的,同行间的夸奖是莫大的嘉奖。
在此之前,我能够一口气读完的书,不过那么几部。
阿乙的《鸟,看见我了》,是一部短篇集,读后如蒙重击。
今何在的《悟空传》,凭的是一口气,年轻气盛的气,后来当人的年龄渐渐长大,便不觉得这口气有多稀奇了。
卡勒德·胡塞尼的《追风筝的人》,我是先读的书,后看的电影,而我也是第一次在读一本书的时候有一种在看电影的感觉。从那时起,略略发现很多美国作家在写书的时候,就是瞄准电影去的。当小说文本和电影语言完美结合的时候。我想作家在键盘上敲击时的感觉,也会如弹钢琴一般预约吧。
《如果没有明天》,是为了电影而写的。
我不是在揣测或者说剧透作者的想法。
这种流畅度,这种镜头感,这种营造一个荒诞故事的氛围,通过人物语言扭转情节死点,高潮和低谷的设置,都是一种天分。
有些天分,并不是通过后天训练能够获得的,作者余耕无疑就具备这种天分。
在读之前,我曾以为这书的结尾会是败笔。
读之后,我却觉得这书的结尾反而是妙笔。
当高潮散尽,读者和小说中的人物都进入贤者时间之后,又会怎样呢?
在现在这么高节奏的文艺作品大环境下,在这么高节奏的生活大环境下,谁还能注意到那一回眸后的落寞呢。
豁出一切后,再想复归原位,娜拉出走后,还回得来吗?
(五)
骤读。
过瘾。
想见见余耕。
寸
二零一七年五月二十六日
以书消不热的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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