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问题,是在问自己。
重新回到简书,梳理一下以后的写作方向,是很有必要的。
首先,看看古今中外的名家是怎么选择的。
古,太远的就不说了,拿公认的《红楼梦》举例吧。据说曹公是以自己为蓝本,写公候深府里发生的故事。他一个公子哥,锦衣玉食过。虽然家道中落,贵族的生活不陌生。所以,《红楼梦》里不论行动做派,还是生活细节,都真实可信如在眼前。阅读过程中,好像穿越到描写的时代。
如果让他写穷人过日子是怎样的穷法,会怎么样?我想,吴敬梓的《儒林外史》会当仁不让,挤他下去。
写作,他选择曾经最熟悉的题材。
今,就说我最喜欢的李娟吧!她的羊道三部曲,写的都是她在新疆牧场生活的故事。真真让人爱不释手。一遍,两遍不够。三遍四遍,余味悠在。
记得一个作家说,如果她写炸薯条,得自己跳进油锅里体验一把。
我觉得,李娟就是那个跳进油锅里的土豆。用自己的切肤体验,记录成第一手文字。字里行间都有风吹过,把读者拉到她经历过的那刻。
写作,她也选择自己最熟悉的题材。
(曾经模仿过李娟的文章,只不过仿了个皮,仿不出骨与魂来。)
中,就说莫言。他扎根农村 ,不把农村的土星子扑腾到纸上不罢休。一打开书,带着葱辣的土味扑面而来,推人一跟头。他的土,不是带着陈醋的土,也不是辣椒味的土。是纯正原味的大葱土。
这样的文字,不管文章好不好看,故事精不精彩,第一眼就给人印象不错。
与前面两个一样,他写的也是自己最熟悉的。
外,J.k.罗琳与《哈利波特》。这部书征服了多少人?下至小孩,上至大人。她不成富翁都说不过去。天马行空的想象力,是她最大的财富。与前三个例子不同,想象力是属于罗琳的自留地。她在这一亩三分地里精耕细作,结出累累硕果。
转身问一下,你心里沉睡很久的第一本书是什么?
如果也把属于自己的那本书好好培育,是不是结出的果子就不那么涩了?
选择自己擅长领域的,除了题材还有体裁。一个人的切身经历,学识见地,性格气度,个人心性都对体裁的选择有着重要作用。
为什么A的评论写的好?为什么B的抒情文写得棒?为什么C的诗很出彩?认真参考别人,揣摩自己,看看自己是什么样的特质,适合什么体裁。
余秀华写诗,海子写诗,顾城写诗。那么多人写诗,他们写诗时是什么状态,我无法猜测。只知道自己也常常喜欢写诗,明白写诗时是什么心境。
诗是情绪的产物。每次诗意涌现时,都是我特别特别开心或者非常压抑时。其他文字根本承载不了情绪,只有诗。日子过得平静而幸福的时候,诗便离我而去。
如果你像纳兰容若一样, 多愁善感得身在福地也驱赶不走愁绪,肯定也适合写诗。
我显然就不合适。
逻辑思维强的人,写起评论来洋洋洒洒口若悬河。这是属于理性人的体裁,我还是别碰了。
像《盗墓笔记》《天官赐福》等等大火的网络小说,作者肯定跟罗琳一样,有着天马行空的想象力。
我的想象力支撑不了一本书的长度,还是算了。
上下参考,左右比对,除了自己熟悉的,经历过的些许故事,再无其他了。
斜对面大声唱歌打扰了思路,暂停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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