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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语》里仁第四 十二

《论语》里仁第四 十二

作者: 松松讲书 | 来源:发表于2023-10-12 05:37 被阅读0次

《论语》里仁第四  十二

子曰:“放于利而行,多怨。”

【注释】

1.放:依据。

【翻译】

孔子说:“依据个人利害关系办事,会招致诸多的怨恨。”

【解读】

常人趋利,君子重义。一般人只重视个人利益,看不到他人利益更看不到社会利益;但是人格高尚的君子却很少考虑自己的利益得失,心里想的多数是道义准则,并且处处以社会利益为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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