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夏天的傍晚做什么事情令人很愉快呢?就是和爱人在一起,吹着夏风,吃着烧烤。
在我大口吃肉时,一只小狗路过我身旁,围了我的桌子转了几圈。那双小眼珠直直地望着我们。
虽然这条陌生而不知名的狗不会说话,但是我一眼就看穿了它的心里。它想吃我手上的肉串。
多有趣的狗,我给它一块肉,它很欢快地把它吃完了。纵使我们不相识,纵使我们是不同的物种,它对肉串的热爱,让我看不出它内心有啥顾虑。
突然想起自己小时候看着别人吃零食,其实也特别想吃,但是只敢偷偷瞄几眼,还生怕别人知道,知道我馋她的零食。
如今看到这只狗儿,吃完肉后,很潇洒地四脚摊在地上,一副怡然自得的样子。它好像一点都不在乎我怎么看它,怎么想它。
不过也是,它能怎么想,它的内心就那么简单,想吃肉,哪会看看别人的脸色,也不在乎别人的想法。
上帝给了我和它一人一狗一个脑袋,或许我的脑袋确实比它聪明些,所以在决定做什么事情的时候,以为自己是考虑周全,却不知道自己陷进思维里,瞻前顾后,最后没有全力以赴得去做事。
最后结果也显而易见,以失败告终。不像这路过的狗儿潇洒,想吃肉,才不顾礼义廉耻,就直直望着你。反正你给不给是你的事,给了我就欢欢喜喜地吃。不给,我心里也没有遗憾,我另寻他家。
突然内心很佩服这条陌生狗的做法。人活着,本来所行之事就是让自己继续活着,哪有那么多的条条框框,这事做不划算,那事做有风险。除了国家的法律不能触犯,还是人们心中的良知不要玷污,其他的事情并不是需要那么在乎。
太认死理的话,总会错过一些有趣的事,做事做人潇洒些,对得起自己,对得起别人即可。既然决定想做的事,就全力以赴去做,不需要去想旁人的言语,或许生命中会多出现一些光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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