弗朗西斯·培根1561年生于一个官宦之家。父亲尼古拉·培根是伊丽莎白女王的掌玺大臣;母亲是文艺复兴时代一位博学多才的贵族妇女,她的妹夫就是伊丽莎白的重臣伯利勋爵(曾任财政大臣)。有这种家庭背景和社会关系,再加上才华出众,培根自然就有了出入宫廷的机会。早在孩提时代,培根就被伊丽莎白称为“朕的小掌玺大臣”。雄心勃勃的培根自然期望走上一条谋取功名利禄的捷径。他十二岁时就上了剑桥大学,但小小年纪,对大学的教育体制和当时主宰学术研究的亚里士多德的哲学体系十分反感。两年以后,他跟随英国驻法大使到巴黎去学习统计学和外交。又过了两年,父亲突然病故,培根只好回到伦敦。因为不是长子,没有继承到多少遗产,便只好投靠权势很大的姨父,可是伯利勋爵却妒忌培根的才华,根本不想帮忙。培根只好自谋出路,学习起法律。1582年起他开业当律师。他才气过人,著书立说,名声很大,二十三岁时就当上了议员,还极力想博得女王的青睐,但成效却不显著。培根后来又与女王的年轻宠臣埃塞克斯伯爵交上了朋友。埃塞克斯伯爵曾几度向女王推荐培根担任要职,但均未成功。伯爵觉得过意不去,便将自己在特威克纳姆的价值两千英镑的田产赠予培根。后来埃塞克斯兵败爱尔兰,而且不顾女王的指令,擅自返回伦敦,被女王下令拘留。埃塞克斯获释后,培根并没有与他断绝交往。不久之后,埃塞克斯策划推翻女王,事情泄露后又被捕。这时候,培根作为女王的高级法律顾问,经过调查,起草了一份报告,认定埃塞克斯犯了叛国罪。最后埃塞克斯被处死。培根作为埃塞克斯的朋友,看起来完全与他划清了界线,可算是一名“识时务”的“俊杰”。培根的这种做法颇遭人们的非议,后来他还振振有词地替自己辩解了一番。在这一案件中培根没有受到株连,但也没有获得奖赏,得到女王的提拔。
伊丽莎白于1603年驾崩,由苏格兰王詹姆斯继位。这对于培根可以说是时来运转了。1613年他被任命为首席检察官;1617年当了掌玺大臣;1618年又成为大法官。1603年受封为爵士,1618年受封为维鲁兰男爵,1620—1621年受封为圣阿尔班子爵。培根正当春风得意、青云直上之时,却在1621年因卷入一起受贿案遭到了议会的弹劾。培根无法否认自己的罪状。随后他受到如下判决:交纳四万英镑罚金,监禁在伦敦塔以候王命,罢去一切官职,等等。但最后还是被从宽发落,仅仅监禁了四天,罚金也基本上免除,罢官为民了事。
仕途无望以后,他只好回家继续他的学术研究。1626年初,他想实验一下冷冻防腐的可能性,便杀了一只鸡,把雪填进鸡肚子,结果自己受了风寒,不久就离开了人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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