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作自受!

作者: 快乐有你_1ec8 | 来源:发表于2022-03-30 22:07 被阅读0次

    一个接受过良好教育的中国女性,因为拒交高昂的物业费(3.1万美元),在自家门口,拿着刀,跟美国警察对峙,最终被警察击毙。

    看到这样的新闻时,着实让人大吃一惊。

    但深挖内容,却觉得,一点儿不同情那个死去的同胞。

    因为,她本来有机会可以好好活下来的。

    第一次,把拖欠的物业费交上。

    第二次,跟警察说明情况,补交物业费

    第三次,放下手里的“凶器”,争取机会。

    可惜,她放弃了生存的机会。

    她以为自己只要继续撒泼打滚,就可以吓退警察。

    但人算不如天算。

    她最终要为自己的行为负责。

    即便失去了生命,也无人同情她。

    哪怕她是一个受过良好教育的人,有良好的工作背景。

    这些,都不是她无理取闹的资本。

    如果她遵纪守法的话,她的生活本可以更加美好的。

    是她的一意孤行,断送了自己生命。

    人,永远都是要为自己的行为负责的。无人能够例外。

    无论生活在哪里,遵守最基本的法律,老老实实做人,踏踏实实做事,才是最好的选择。

    希望这样的悲剧越来越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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